「星光部隊」佔地30年 新竹3千地主跨國向新加坡討110億使用費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新竹縣新豐鄉坑子口靶場被軍方借給新加坡「星光部隊」作為訓練場地,400公頃靶場中有200多公頃土地屬於私人土地,3700多位地主認為私有地30多年來遭霸佔,成立自救會「新竹坑子口自救會」告上法院向國防部求償,年初法院判決,認自救會求償錯對象而宣判敗訴,自救會因此轉向新加坡政府求償,30年佔地「使用費」加上該地區漁民的補償費合計110億元。

▲新竹坑子口自救會。(圖/記者陳凱力翻攝)

▲新竹坑子口自救會會長鄭進宅向新加坡政府提出110億求償。(資料照/記者陳凱力攝)

▲新加坡「星光部隊」佔地30年 新竹3千地主跨國討110億使用費。(圖/記者陳凱力攝)

▲「新竹坑子口自救會」向新加坡政府求償110億元,要求12月15前做出回應。(圖/記者陳凱力攝)

「新竹坑子口自救會」會長鄭進宅指出,軍方從1949年開始無償佔用200多公頃的私人土地,作為靶場訓練使用,當時田賦稅還沒取消,變成「農民繳稅、國防部用地」,1975年國防部未經地主同意,將靶場借給新加坡「星光部隊」作為訓練場,直到2005年國防部才完成這200多公頃土地徵收,取得土地的使用權,3700多名地主被吃豆腐,一吃就是30年。

2018年間,自救會長鄭進宅到新竹地檢署按鈴申告,控告國防部竊佔民地,案經2年多,終於在今年初由台北地院作出宣告,鄭進宅說,法院判決,認自救會「告錯人」,宣告敗訴,因此自救會才轉向新加坡政府求償。

據台北地方法院 108 年度簡上字第 360 號民事判決,當時鄭進宅主張土地徵收前遭前期占用,甚至被借用給新加坡作軍事演練射擊,獲取利益, 要求國防部返還不當得利。

國防部則否認占用一事,答辯僅於軍事演練當天管制通路口,且自78年間起至93年間平均射擊天數約每年78天,並非全年皆進行軍事演練。法官認,鄭進宅雖主張土地遭占用、管制,導致無法使用、耕作,但未能提出積極證據舉證,難以採認,且該地在非演練期可自由進出、使用,若因自身恐懼而拒絕進入,難以認定占用損害。

且上訴人所指受有利益者為「國家」,並非國家機關的被上訴人,若以國家整體利益考量,難以認定「被上訴人」受有不當得利。

鄭進宅說,台北地院雖判決敗訴,但卻為他指了另一條路,轉向受有不當利益的「國家」、新加坡求償,他在11月8日發函給新加坡駐台商務辦事處,要求對方需在今年12月15日前擬定賠償方案回覆,並依公告地價的百分之10、計算30年租用費用,約90億元的使用費,再加上附近漁民因為火砲射擊而無法出海捕魚的損失20億元,共向新加坡政府求償110億元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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