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紅燈被警察攔停衝過去 騎士:以為是保全法官聽了這樣說

▲「警察新制服」將於4月18上裝,台南市警永康分局特地在臉書粉絲專頁推出影片,向民眾宣導介紹此一警政重大變革。(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警政署於2019年4月更換新制服。(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薛姓騎士前年8月騎機車闖紅燈,被員警攔停,但他沒停下直接衝過去,事後被員警罰了1萬1800元,騎士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辯稱當時因為警察剛換新制服4個月,他以為警察是保全才沒有停下,法官審理後採信薛的說詞,撤銷1萬元的拒檢罰單。

判決指出,2019年8月9日上午7點半,薛姓機車騎士上班途中行經前鎮區新生路、金福路口時,因闖紅燈被值勤的員警發現,員警將他攔停準備開單告發時,但薛沒停車離開現場,員警事後對他開出「闖紅燈」、「拒絕接受稽查而逃逸」兩張罰單,共開罰1萬1800元。

薛收到罰單後不服裁罰,提起行政訴訟,薛指該該路段大型貨櫃車及聯結車出入頻繁且常與汽機車爭道,車禍頻傳的危險路段,他平日上班皆以汽車代步,當天因騎機車對路段號誌不熟,未注意到路旁是否有交通執勤員警,雖有聽到2 聲吹哨聲,但誤以為是保全人員在管制車輛進出所以不予理會。

薛姓騎士表示,警政署於2019年4月將警察制服換新與附近物流中心的保全人員制服幾乎一樣,距離他違規的時間點僅4個月,他無法適應保全人員與員警服裝的差異,並非故意拒絕稽查而逃逸。

高雄地院審理時,警方強調執法過程絕無問題,薛男稱「以為是保全人員」,是事後狡辯之詞。

法官勘驗員警的密錄器畫面發現,員警有向騎士方向吹哨並持紅旗示意他停車,但騎士沿新生路通過員警前方,並未有刻意繞過員警或其他閃避、迴轉等行為,且當時正值上班時間,薛主張誤以為是保全人員在管制車輛進出故不予理會,並非顯無可採,因此撤銷「拒絕接受稽查而逃逸」1萬元的罰單,但闖紅燈的1800元還是要罰,全案可以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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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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