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埔區忘憂谷觀音禪寺。(圖/截取自GoogleMaps)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自稱忘憂谷觀音禪寺「法王宗主」的李姓女子,與高中同學劉姓女子重逢,得知劉女財力不錯獨自照顧重病父母,竟以「身上不能放太多錢」為由,要劉7年內匯款3600多萬元給她保管。劉在父親死後要討2311萬多元,卻遭李藉故拖延只還1319萬餘元,李被依詐欺罪判刑1年8月定讞,劉女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一審民事庭判決李應給付2311萬餘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李女是劉姓女子的高中同學,同時也是外埔區知名忘憂谷觀音禪寺及中華萬宗法音宣流協會道場住持,對外自稱「法王宗主」,信徒稱她為「吉祥」。李劉二人在2006年重逢後,李得知劉經營幼兒園收入好,目前單身未婚、與親姊弟相處不睦、一人照顧生病的老父老母,竟然起意要騙劉女的錢。
李女在某場合跟劉女說,依照她的命格,「身上不能放太多錢,否則父母身體會不好,很快離世,屆時將下地獄無法昇天」;錢的部分可以交給她保管,且此事不得跟她姊弟說,否則將守不住財富。劉女不疑有他,2007年4月至2014年2月先後匯款到李女提供多個銀行帳戶,共匯出3631萬多元。
期間,劉女多次向李女表示有急用,李也會配合提領出給劉女,共歸還1319萬餘元。然而,劉女母親與父親分別在2014年與2016年12月去世,劉在父親去世後要求李女歸還剩下的2311萬多元,李女竟藉故拖延,拒絕歸還,劉女這才知道受騙,報警提告。
李女雖沒否認劉女確實有匯3631萬多元到她掌管的多個帳戶,但她向法官辯稱,劉女父親在世時見她老實可靠,原要拿現金給她,但她不要;劉父有交代劉女把錢給她,不能讓劉女獨得,而要分給劉女的兄弟姊妹等。劉女自稱約入十幾萬,要如何能在7年時間匯3千多萬元,可知這些錢並非她所有,而是與她父母有關。
李女還說,劉女身為幼兒園負責人,又有碩士學歷,社經地位及判斷力不下於一般人,有可能因為她一句「妳身上錢不能太多」,完全不問「錢不能太多」具體金額為何,輕易受騙,長達7年期間持續匯出鉅款之可能,否認宗教詐騙。
法官勘驗劉女提供,李女傳給她的LINE訊息,內文提到,「您家庭的業太重,背不起,才導致您的心情大變」、「農會貸款是為了裝窮,沒有一些窮證據,再者,如果你換了新車,無異此地無銀三百兩」、「拿的也只是迴向做功德圓滿無量而已」等語。
另外還有事情爆發後,李女信徒傳簡訊給劉女稱「如果讓吉祥氣到了,她那些錢分給你的兄弟姊妹,總比給你這個忘恩負義的好」、「你知道因為你的無明,你為你爸做的功德會怎樣嗎」、「你爸媽無法入葬時,是誰想盡辦法讓你爸媽入葬」、「原來你是視錢如命的人喔!根本是為錢興學」。
法官依據相關證詞與證物,認李女確實利用劉女對其篤信及因父母身體欠安、獨身一人致惴惴不安之心理狀態,誆稱身邊不得有積蓄,否則不利父母,而包裝其不法行為,使心靈脆弱及敬畏鬼神之告訴人誤信為真,因而交付前開金額,所為誠屬不當,判決李女給付劉女2311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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