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立陶宛模式 美議員提法案助台灣增設代表處

▲▼         駐立陶宛台灣代表處正式掛牌設立,新獲任命的首任代表黃鈞耀及同仁攝於館牌前。    。(圖/外交部提供)

▲駐立陶宛台灣代表處正式掛牌設立,新獲任命的首任代表黃鈞耀及同仁在館牌前合影。(圖/外交部提供)

文/中央社記者徐薇婷華盛頓25日專電

駐立陶宛台灣代表處正式成立,美國跨黨派議員近日提出法案,要求美國國務卿運用美方外交影響力及聲望,協助台灣在尚未設有代表機構的國家內設處,並對抗伴隨而來的威權威脅。

美國共和黨籍眾議員費希巴哈(Michelle Fischbach)23日協同民主黨籍眾議員皮特斯(Scott Peters),共同提出「促進與台灣關係法案」(Promoting Ties with Taiwan Act),要求美國國務卿制定策略,促進台灣與其他國際夥伴的關係。

根據費希巴哈公布的草案內容,法案指出,美國政策是應與盟友夥伴合作,支持台灣與印太及其他區域國家擴展關係與往來,並運用美國外交影響力及聲望,促進台灣在目前尚未設有常駐代表機構的國家內設處。

法案表示,台灣目前在全球72個國家與區域共設有112所外交機構,其中17所設在邦交國。

台灣想增設外交機構並不容易。法案舉例,今年2月,蓋亞那政府因為中國施壓,24小時內單方面決定終止與台灣互設代表機構的協議。立陶宛自7月20日宣布允許台灣在首都維爾紐斯(Vilnius)設立「台灣代表處」後,也遭受中國政府的政治施壓與經濟制裁。

有鑑於此,法案要求美國國務卿在法案生效180天內,向國會提出因應策略,協助國際夥伴在台灣代表機構設立的過程與設立之後,對抗威權政權試圖利用經濟脅迫、惡意影響力來干預機構成立的努力。

此外,法案也要求國務卿,盤點尚未設有台灣常駐代表機構、但可能有意願與台灣建立關係的潛在國家,並向國會詳述美方預備如何運用外交資源,促成台灣與潛在夥伴間的政府層級討論。

策略提交後一年內,法案明定,國務卿須向國會遞交報告,說明美方透過哪些作為來執行策略。

費希巴哈透過新聞稿表示,台灣是美國重要的友人及貿易夥伴,她很驕傲能提出美國政府能採取的具體步驟,鼓勵台灣與其他國家發展類似關係。她說:「我希望能看到台灣發展出一連串建立在相互尊重、貿易利益上的新友誼。」

除了兩位主要提案人外,法案目前已獲得13位跨黨派眾議員連署支持,包括去年3月生效、協助台灣鞏固邦交的「台北法」推手匡希恆(John Curtis)。

法案23日已送交眾議院外交委員會審理,若獲委員會表決通過,還須在眾參兩院過關,才會遞交至美國總統簽署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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