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唐詠絮、陳羿妏/彰化報導
彰化一名國小五年級男童驚傳,從三年級開始即遭4名同學霸凌、毆打並踢踹下體,滿身瘀青,隱忍2年才向母親吐露實情。男童母親今發文控訴,導師都知情,而校方不僅聲稱霸凌事件是「偶發事件」,聽聞她要提告,才啟動校安通報,直指12歲以下不會有任何刑事責任,調查會時更未依規定派員到場參加、不允許她錄音。對此,該國小今(26日)稍早也發布聲明。
►小五男童遭踢下體霸凌…哭喊:要我去學校被打死?媽怒告4同學傷害
▲彰化某國小傳出霸凌事件,校方發布聲明稿、教務主任蕭旭佐出面回應。(圖/記者唐詠絮攝)
校方聲明如下:
行政方面是在9月初開學後,學生連續請假不到校,並來電後方才知悉相關情形,知悉後立即召開相關會議討論,並進行調查,並無延誤或不處理情形。在調查人員上,依據相關法規,學校行政上為必要之調查人員,且為公平起見,特別邀請一位校外具有專業的委員協助調查,人員組成上並無不妥。
整體事件「訪談相關學生及法定代理人、二位師長,依據訪談內容交差比對」的初步調查發現,黃生(當事學生)與其他幾位同學在過去常常都玩在一起,中間參雜著同學間個別的偏差行為事件,但日常生活之觀察上,並未發現有異常情形。因整體事件有部分需要近一步釐清的情況,尚無法認定為霸凌事件,日前已將相關第一步之調查資料轉知所有關係人父母。目前整體事件已進入到第二階段之續行調查,希望能從事件時間軸、關係人、證人部分將事情釐清得更加清楚後再向家長完整說明。
對於所有孩子(行為人及被行為人),學校在事件知悉後均立即進行相關懲戒、輔導措施,但畢竟學校為教育單位,即便孩子在行為上有所偏差,在處置上也是以教育為主軸,糾正其行為、認知為主要措施。因此被行為人之家長在認知上,難免認為學校對行為人均無處置而對學校有所不滿。
至於家長提出孩子的情緒反應部分,因在110年5月19月停課前均未曾出現,孩子上課時的狀況、情緒也都正常,直至本學期開學後才由得知其狀況,因此在諮商醫師做出明確診斷結果前,調查上尚無法認定其因果關係。輔導室也與學生諮商中心心理師對該生進行三級輔導。
而家長所提出之照片,初步了解為一年多前(109年5月發生)該生下課與同學玩遊戲時,因在校園中長木椅上奔跑不慎跌落所發生之意外事件,因時間久遠,詳細情形尚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學校對於學生之品德、行為均不斷提醒、要求,對於本事件之發生,學校也深感遺憾,也會進一步深自檢討、改進,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 彰化小五男童遭霸凌2年「滿身瘀青」。(圖/翻攝臉書「爆料公社二社」)
【16:15更新】
彰化縣教育處表示,目前黃姓家長提出申復,將重啟調查,調查人員組成,不會是原有的人,將另聘專家學者,至於是否為霸凌事件,教育處尊重霸凌因應小組決議,重啟調查,還原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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