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邱姓男子去年7月間騎車因闖紅燈被巡邏員警發現示意停車盤查,邱卻一路蛇行還逆向跨越分向限制線逃竄,最後不慎騎入田間被員警逮獲送辦。(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邱姓男子去年7月間吸安後騎車上路,沿著中壢區中山東路行駛時,因闖紅燈被巡邏員警發現要求停車盤查,邱卻拒絕配合盤查加速逃逸,員警鳴笛追逐,邱一路闖紅燈、蛇行、跨越分向限制線及駛入對向車道逆向等行為,妨害公眾往來安全之犯意,最後卻誤闖附近空地墜入田間,人車陷入泥淖被員警拘捕到案;桃園地院審酌,邱男5年內故意再度犯案是為累犯,僅為躲避警方追查且漠視公權力,審結依犯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4月,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邱姓男子曾有多項前科,於去年7月17日晚間8時許,騎乘機車沿中壢區中山東路3段行經與金峰二街交岔路口時,因闖越紅燈被中壢警分局龍興派出所巡邏員警發現,員警迴轉欲攔停邱,邱卻加速逃逸,過程中一路闖紅燈、蛇行、跨越分向限制線,還駛入對向車道逆向等行為,後因行車不穩自摔入附近農田,人車陷入泥淖,被員警當場拘捕到案。
檢警查出,邱才因受有期徒刑執行完畢,於5年內再犯是為累犯,僅為躲避警察追緝一路逃竄,邱在複訊時坦承犯行,辯稱擔心被警察抓到再度回籠才加速逃逸,檢方還查出邱係吸食安毒後擔心被抓,才加速逃竄,偵結依公共危險罪嫌起訴。
桃園地院法官審理時,邱坦承犯行,其辯護人稱,被告案發時有幻聽、幻覺,被告之行為受到施用安非他命影響,且剛從勒戒所回來,都由家人照顧,並持續治療中,請求依刑法第59條規定酌減其刑。法官根據衛福部立桃園療養院鑑定被告於本案行為時之精神狀態,經該院鑑定後回覆:被告本案事發後之筆錄無明顯脫序或混亂之狀況。
法官認為,邱曾有妨害公務等案件,並經刑罰執行後,仍未從中記取教訓,猶漠視公權力,守法觀念淡薄,可見其自制力與對刑罰反應力薄弱,若以最低法定本刑為量刑之下限,無法反應其漠視公權力、違犯刑律之惡性,爰依刑法第47條第1項規定加重其刑。
法官審酌,被告無視道路交通號誌指示,闖紅燈、蛇行、跨越分向限制線及駛入對向車道逆向等危險方式行駛於道路,對公共安全及用路人之生命財產形成高度危險;惟念犯後坦承犯行,審結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1仟元折算1日,本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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