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捧紅5566、羅志祥等知名藝人與團體、號稱「明星製造機」的製作人孫德榮,為自己的喬傑立公司告台灣華納公司,索討13年來300多首詞曲的錄音著作授權金共1億元,雙方今在台北地院開庭交鋒,孫批對方以「業界慣例」之名稀釋創作人收益,台灣華納委任律師則要求孫別再開記者會,「給司法純淨的審理空間」。
▲音樂製作人孫德榮告台灣華納公司索討1億元版稅,批對方稀釋創作者收益 。(圖/記者黃哲民攝)
台灣華納委任律師開完庭不受訪,孫德榮受訪指對方律師要求別再開記者會發言,直說:「我覺得這真的很好笑!這不是言論自由嗎?媒體如果不在意這個案件的話,你們(媒體)也不會來啊!所以表示你們也想翻開這個黑洞,對方的律師,怎麼可以做出這種要求!」
孫德榮強調,他是授權給台灣華納,應由對方直接拿來收益,「而不是你再授權別人,你到底授了幾手?」孫舉例若五五對分,100元權利金可拿50元,台灣華納若跟香港華納簽約九一對分,100元「我是不是只能拿到5元?就被洗掉了!」對方卻說這是「業界慣例」,孫氣憤「不覺得很離譜嗎?」
孫德榮並指台灣華納至今顧左右而言他,故意不肯說清另外整包授權出去還是單一授權,「轉授權出去的合約,也該讓我知道怎麼簽的」,搞到最後,「我們這些詞曲創作跟錄音著作權人,根本就所剩無幾了,因為你一直轉授權嘛!」
孫德榮表示,台灣華納說要告他破壞商譽,等了8個月至今仍一直沒有提告,「所以我才提(告)」,如果對方提告,「我不用付仲裁費(應為裁判費),你懂嗎?現在我提告,我要付90萬元的仲裁費,所以說,幾個可以打官司!」
本案源於孫德榮2018年結束喬傑立與台灣華納長達13年的合約延長問題,取回300多首歌的錄音著作權,卻發現香港華納公司持續販售這些錄音版權,孫德榮到對岸砸200萬人民幣對20幾個音樂平台提告,取得部分勝訴,對岸騰訊公司提出香港華納授權合約自認合法,孫德榮因而回過頭找台灣華納算總帳。
孫德榮提告指稱,去年光是在台灣授權KKBOX使用錄音著作,一年就有90萬元授權金,與對岸音樂平台簽約,每年也有50萬人民幣收益且一次簽約5年,喬傑立現在沒那麼紅,一年都還能有約台幣350萬元權利金收益,回溯13年來顛峰時期的獲利應更為可觀,但台灣華納只給1000萬元,所以他要求台灣華納應再支付1億元。
北院今第3次開庭審理本案,孫德榮抱著病軀親自出庭,表示「到內地維權3年才拿到證據,查出錄音著作授權去處與收益」但台灣華納以「業界慣例」辯解,他無法接受國際公司用國際分公司稀釋詞曲創作者跟錄音著作人的權益。
台灣華納委任律師否認台灣華納對孫德榮有任何詐欺行為,並指開庭前看到對方在法院門前開記者會,律師認為本案已進入司法審理程序,應「回歸法院公證審理,給司法純淨的審理空間」,希望對方別再開記者會對外發言,法官諭知明年(2022年)1月19日再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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