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藝人劉雨柔踢爆健身房老闆裝針孔偷拍。(圖/翻攝自Instagram/lyvonne0526)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女藝人劉雨柔去年踢爆北市「Tick-Tock Studio」健身房當時老闆陳作彤,涉偷裝針孔攝影機竊錄女客淋浴、更衣,劉女與另4位受害人提告,氣憤陳男狡辯卸責,均拒絕和解,檢方起訴請求重懲,陳男自稱也是遭偷拍的受害人,台北地院指陳男犯後態度惡劣,依3個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合併判刑1年2月。
本案源於劉雨柔去年(2020年)3月到「Tick-Tock Studio」練完拳擊,盥洗時察覺淋浴間裡1個看起來像充電插頭的東西,外表有可疑的圓孔,趨近細看,感覺好像內有鏡頭,立刻報警到場,拆開檢查赫見暗藏針孔攝影機,內存影像檔案包括劉女在內多位女性更衣、淋浴或如廁畫面,陳男臉孔也出現其中。
台北地檢署偵辦認定陳男涉嫌偷拍,依竊錄罪嫌起訴他。陳男始終不認罪,辯稱從外型以為只是手機充電插頭,所以帶回家使用過,因此臉孔才會入鏡,陳男的女友陪同出庭力挺,受訪表示:「我相信他不會做這樣的事情!」
法官審理認為,陳男身為健身房負責人、自稱會定期巡檢廁所防偷拍,照理看到1個不該出現在廁所的可疑物品,且每次拔離插座後,會因「不明原因」又插回廁所插座上,就該清走以確保顧客安全,但影像顯示,陳男不僅多次拔取、帶回家使用或放到健身房櫃臺充電,甚至還有邊滑手機邊直視攝影機鏡頭的舉動。
法官查明這款針孔攝影機可用手機安裝APP遠端操控,陳男竟能不偏不倚看著攝影機鏡頭位置滑手機,且影像顯示陳男最初帶回家使用的錄影時間為「1970年」,之後歷次錄影都和健身房內監視影像的時間相符,可見陳男就是帶回家先測試,用手機APP連線攝影機校正時間後放進廁所偷拍。
法官認定陳男案發後可能刪除APP,所以警方最初檢查陳男手機沒發現,之後回頭扣押手機要做科學鑑識,因陳男手機被重置而復原廠設定,只好作罷,但陳男辯詞有許多矛盾,不足採信。
法官指陳男利用顧客對他的信任而犯下本案,侵犯被害人隱私、造成心裡恐懼,其中1位被害人更為此經常哭泣,陳男卻沒道歉,還推稱願意和解但前提是還他清白,劉女等5位被害人都拒絕和解,檢方並以陳男將偷拍責任推給其他無辜教練,犯後態度惡劣,請求重懲,法官今將陳男偷拍5女所犯3罪各判刑8月,合併應執行1年2月徒刑,可上訴。若就此定讞,陳男須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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