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捷痴漢」簡翁時常在捷運上趁隙掏鳥、磨蹭女乘客。(示意圖/記者劉維榛攝)
記者莊智勝/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高齡72歲的簡姓老翁長年在台北捷運上性騷女乘客,已經遭逮多達13次,但簡翁色性不改,109年2月下午,簡翁從龍山寺站上車,搭乘板南線往板橋途中,竟趁隙掏出生殖器觸碰女乘客手臂,並在衣袖上沾留精液;同年7月,簡翁又在捷運上發現女學生熟睡,掏出生殖器磨蹭其肩窩,女學生醒來發現自己遭猥褻當場崩潰。台北地院審理後,依乘機猥褻罪合併判其有期徒刑11月,須入獄。
簡翁2008年第一次犯案被逮,至今至少已經犯下13起性騷案。為確保女乘客安全,台北市議會交通委員會通過「禁止捷運性騷擾慣犯搭乘大眾捷運」,要求能夠將性騷擾慣犯列為黑名單拒載;但北捷坦言,依現行法規在執行面上有困難,捷運警察也直言,倘若北捷拒載,恐會引發人權爭議。
判決書指出,簡翁屢屢在捷運上騷擾女乘客遭逮,已是性騷擾累犯,但簡翁仍色性不改,109年2月15日下午搭乘板南線自龍山寺前往板橋圖衝,見到同車廂內一名女子坐在座位上,簡翁竟悄悄移到女子左側,並掏出生殖器碰觸其手臂,在其外套左袖上留下精液殘跡;事後女子察覺有異,憤而報警。
109年7月24日中午,簡翁搭乘捷運從府中站往南港途中,發現一名女學生坐在座位上睡著,竟悄悄掏出下體緊貼在女學生左側鎖骨與肩膀間位置,並隨著捷運行駛晃動反覆碰撞女學生身體長達4分鐘;女學生醒來後目擊簡翁生殖器裸露,當場驚恐崩潰。
法官認定,簡翁109年2月間涉嫌對女乘客性騷擾、7月間又在捷運上涉嫌對女學生乘機猥褻,考量其是累犯,不知悔改,危害非輕,分別判處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7月,合併應執行11月須入獄,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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