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黃計程車不跳表違規喊價,遭嘉義區監理所查處舉發違規。 上為示意照。(圖/資料照)
記者翁伊森/嘉義報導
依照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91條規定「經營計程車客運業車輛應裝設計程車計費表,並按規定收費」,違反者依公路法第77條第1項處以新台幣九千元以上罰鍰,對於民眾檢舉嘉義火車站前多輛計程車不按跳表收費,而是算人頭喊價,假日還有白牌車來搶客人,嘉義區監理所極為重視,並積極查處。
嘉義區監理所表示,為維護汽車運輸業營運秩序,該所平日即不定時不定點排班積極查處,近二個月來與警方實施聯合稽查13次,舉發3件違規,稽查勤務一直持續辦理中,也特別呼籲計程車駕駛人務必遵守相關法令規定,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及營運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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