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天后宮完工於1933年日據時代,光復後改列縣有地,經爭取廿餘年經縣議會通過,同意先將廣場及大殿土地贈與天后宮。(圖/台東天后宮提供,下同)
記者王兆麟/台東報導
台東天后宮興建於日據時代民國22年完工,光復後國民政府來東接收時改列為縣有地,經台東天后宮爭取廿餘年,109年12月11日終經縣府提案經台東縣議會通過,同意先將廣場及大殿使用之土地贈與天后宮。
原本台東天后宮申請贈與土地有有八筆,二筆為都市計畫道路地、另六筆目前先同意贈與一半,還有後方及前方大門土地仍列為下次處理的目標。
▲天后宮前大門及後殿土地將持續申請歸還。
台東縣議員林參天亦提出附帶決議,強調【本案經議會專案小組建議後縣府已同意土地給天后宮但是前大門及後面軍舍土地尚未同意在這一批釋出。但開發有整體性,後殿土地更是天后宮要全面發展所需。
這次局部土地先給天后宮後,後續土地再由天后宮申請再釋出。基於此本席提出附帶決議【基於台東天后宮整體發展需要,其餘的縣有地請縣府依縣有財產自治條例第五十六條-寺廟使用的土地得依法贈與之,儘速辦理贈與工作。】。表決獲議會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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