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起雪隧三處慢速車示警系統將增列大客車。(圖/高公局)
記者許維寧/台北報導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於雪山隧道建制慢速車示警系統,時速低於65公里的烏龜車車牌號將會顯示於路旁的可變標誌中,高公局本月初才一次公告雪隧前10名烏龜車車牌號,今天(11/30)高公局再說明,明天12月1日起將增加大客車顯示,提醒慢速車駕駛在速限範圍內加速行駛,不要拉大車距、當路隊長。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表示,國道5號北向雪山隧道慢速車示警系統,目前設於國5雪山隧道北向26~27k、20~21k及18~19k等處,已於去年12月30日啟用,先針對外側車道車速低於時速65公里,且與前車間距大於100公尺的小型車進行慢速示警,並於今年10月8日起提供內側車道慢速小型車示警。
根據高公局統計,今年10月8日至31日通過雪山隧道北向路段小型車約有78萬輛次,共示警慢速車約1.3萬輛次,約占1.7%,同時段通過大客車約有1.9萬輛次,車速低於時速65公里,且與前車間距大於150公尺者約360輛次,約佔1.9%。
高公局說明,雪山隧道慢速車示警系統將於明天、12月起增列大客車,時速低於65公里,且與前車間距大於150公尺的慢速大客車,也會透過路側資訊可變標誌顯示車號及車速,以提醒慢速車駕駛在速限範圍內加速行駛,切勿拉大車距,不要當路隊長。
雪山隧道最低速限為時速70公里,另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16條規定,小型車與前車須保持50公尺以上、大客車與前車須保持100公尺以上之行車安全距離,若隧道內道路壅塞、事故或其他特殊狀況導致車速低於每小時20公里或停止時,所有車輛應保持20公尺以上行車安全距離。
高公局提醒,該系統雖不作為執法取締使用,但在國道不壅塞情形下,車速低於最低速限車輛,或未保行車安全距離者,若遭國道公路警察局取締,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相關規定,處以新臺幣3000至6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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