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擺攤男見她「反應差」 帶進廟旁倉庫2度壞壞...下場出爐

▲難過,哭,小孩,孩子,悲傷,生氣,流淚。(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在新北夜市擺攤的謝姓男子竟侵犯熟識的別攤攤販女兒。(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惡劣!在新北市某夜市擺攤的謝姓男子,看中同樣是擺攤家的女兒喬喬(化名)有中度智能不足,竟二度將人拐進廟裡摸胸、親吻,甚至指侵。後來喬喬把事情告訴朋友,朋友聽後驚覺有異,看了她手機,發現謝男竟傳生殖器照給她,甚至也要求喬喬傳裸照給他。士林法院審理,依乘機性交罪,累犯,判處3年8月徒刑。

判決指出,2018年9月下旬下午3時許,謝男看中喬喬心智缺陷不知抗拒,竟持宮廟旁倉庫鑰匙將小花帶進去撫摸、胸部下體,並將手指插入陰道內,以此方式性侵得逞。食髓知味的他,隔年4月間又將喬喬帶進倉再次猥褻得逞。

心理年齡介於6歲至未滿9歲的喬喬,把被「欺負」的事情告訴黃姓友人,也向周姓友人抱怨謝男一直打給她,甚至會傳「丟丟臉」的影片、照片給她看。直到同年10月間,友人向喬喬家人求證,經追問喬喬才吐露自己在夜市廟內被謝男侵犯。

合議庭審酌謝男與喬喬的家人都熟識,身為夜市長輩,理應照顧幼小,竟為滿足一己之私慾,見喬喬為心智缺陷之人即漠視喬喬的身體及性自主權,以上開方式對喬喬乘機性交,影響告訴人之身心健康,犯罪後還矢口否認犯行,5年內故意再犯,累犯,依乘機性交罪,判處3年8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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