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林秉樞涉嫌對立委高嘉瑜施暴,被認定涉犯傷害、恐嚇等7罪,並於今日(2日)凌晨2時許被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不過,他1日被移送至法院的路上,趁機向媒體提出3點聲明,還連續5次表明願意道歉,但從頭到尾矢口否認偷拍,堅持雙方都有掌鏡。
▼▲林秉樞2日凌晨被羈押。(圖/記者游宗樺攝)
林秉樞被新北地檢署認定涉犯意圖散布而持有猥褻影像、傷害、私行拘禁、強制、恐嚇、妨害秘密、妨害電腦使用等7項罪嫌,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可能反覆實行同一犯罪,因此向法院聲押禁見。
新北地院1日晚間10點30分召開羈押庭,經過一夜審理,認定林秉樞涉犯傷害、恐嚇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及勾串證人之虞,且有反覆實施恐嚇犯行之虞,而有羈押之必要,因此在2日凌晨2時許裁准羈押並禁止見接通信。
▲高嘉瑜出面說明遭施暴一事,一度說到落淚。(圖/記者屠惠剛攝)
回顧整起事件,高嘉瑜遭男友林秉樞施暴、幽禁2天,還被握有私密影片,她1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說明事發經過,坦承遭暴打一晚,一度說到淚崩,「當下我整個人腫到我不知道我是誰,他勒我脖子,我都覺得我快死了」,也自責識人不明,覺得「自己很蠢」。
▲高嘉瑜被打到滿身傷。(圖/高嘉瑜提供)
而林秉樞被拘提到案後,初步坦承打人及拍攝不雅照,但否認限制高嘉瑜自由。他1日被移送法院開羈押庭時,對著媒體提出3點聲明,「第一點,如果有傷害或對不起高嘉瑜的地方,我在這邊鄭重公開向她道歉!第二點,很多人說偷拍或有什麼性愛影片,絕對絕對絕對不是事實,但3次警詢的時候,我都有提出這個,我們相關親密影片,都是由嘉瑜本人掌鏡,也都沒有外傳。那這個嘉瑜常常傳照片給我等等,沒有所謂偷拍或外流的問題。」
林秉樞說,「第三點,拘禁是絕對沒有的事情,如果有的話,高嘉瑜怎麼會來參加我媽媽的告別式?怎麼會來靈堂?來關心?那如果交往期間有對不起她的地方,我再次鄭重向她道歉。」接著談到施暴的部分,他第三次道歉並表示男生這樣就是不對,但否認曾拿影片恐嚇高。
最後,林秉樞重申絕對沒有拿影片恐嚇高嘉瑜,先是連續道歉2次,再吐出一句「那嘉瑜跟小馬已經贏了,放我一馬!放我一馬!」另外,有關媒體追問一直強調高嘉瑜掌鏡,是不是想帶風向一事,他駁斥,「沒有沒有沒有,我是強調『部分』是她掌鏡,我只是強調沒有偷拍,雙方都有(掌鏡)!但現在講這個很不堪,現在不適合講好不好?」
● ETtoday關心您:遠離家庭暴力,可通報全國保護專線113
▼林秉樞被拘提時,警方在飯店房間內找到隨身碟等物品。(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