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大博士報名職訓班學開挖土機淪「備取5」,一怒之下告上法院。(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戴若涵/高雄報導
一名自清華大學博士班畢業、美國名校任職返台的54歲朱姓學霸,報名失業職訓班想學開挖土機,不料,他的口試成績卻只有38分卻慘遭刷掉,他申請複查發現口試其中一項「參訓條件」竟只得到2分,而承辦單位表示他「學歷太高」、「筆試成績太高分」,令他感到被打壓,一狀告上法院,日前法院判決出爐!
判決指出,朱男2020年5月間參加高雄市勞工局委託民間單位辦理的失業者職業訓練「鏟裝機挖土機雙技能訓練班」,卻只排名備取5,由於他為清華大學博士班畢業,又曾在知名科技公司、工研院、美國名校任職,是為了要照顧年事已高的母親才返台,質疑成績有問題,申請複查才發現,自己筆試成績為88分,口試成績卻僅得38分,經加權計算後,總分為64.89,未達最低錄取分數70分。
朱男主張,自己口試當天穿戴整齊、清潔乾淨,態度謙恭有禮,卻在「服裝儀容及態度」項目只得到「4分」,而表達及思考邏輯」與依照「如職類適性、團體適應能力、才識」等評判的「參訓條件」也分別僅得「4分」、「2分」令他難以信服,表示自己努力準備2個多月,學問、能力也在水準之上,質疑是口試委員恣意妄為隨意評分。
朱男表示,他報考該職訓班是想藉由學習「挖土機、鏟裝機」的操作與維修能力,可在自家桃園平鎮約1萬2千坪的農地,進行大規模「機械化」整地開墾與油茶創業,未來將廣種3千顆「細葉山茶樹(小果種)」,當作主要經濟作物,再以「二氧化碳超臨界流體」萃取「小果粒苦茶油」,行銷全世界。
朱男認為,自己在口試時已經充分表達「強烈的創業動機」與「心中的抱負理想」,卻仍得到最低分4分,懷疑口試委員「裁量濫用、刻意打壓」。
另外,他指出,甄試「錄訓序位」,已明文規定保障3位「弱勢青少年」,其餘失業者則應公平競爭,但該承辦單位卻用「學歷太高」、「筆試成績太高分」或「過去在學校所獲得的教育資源已經夠多」為由,刻意打壓排擠,使他無法正取參訓,將此職訓機會優先讓予他人,怒轟這不是「真平等」而是「假平等」,憤而提出行政訴訟!
▲朱男清華大學博士班畢業、曾任職美國名校,對於口試成績只有38分相當無法接受。(圖/ETtoday資料照)
對此,高雄市勞工局回應,相關考試成績的評斷是典試、命題或閱卷委員基於法律授權,依據個人學識素養與經驗做出的判斷,具有高度專業性、屬人性,行政機關沒有辦法代替考試委員重新評定分數。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指出,根據失業者職業訓練實施基準制定理由的說明可知,這次職業訓練是源自「就業服務法對欠缺工作知能的求職者所給予的社會扶助,原本就不涉及限制或剝奪人民之基本權利」,只要行政機關可以合理說明差別待遇的理由,就難以認定有違反憲法。
法院指出,這些基準對於失業而急需就業的人與其他非失業者(包含失業但沒有就業需求者)給予受訓機會的差別處遇,作用只在於提供失業者具備契合勞動市場需求的職業能力,以墊高其弱勢地位而有能力與其他非失業者爭取勞動市場的就業機會,難以認定違反憲法。
另外,朱男在口述中指出,家中農地是媽媽的名字,由於母親高齡90歲,由他經營要過戶、移轉農地,如今因雜草蔓生,不符合農地農用,申請移轉需花費8千萬元土地增值稅,若母親身故轉移也需要5千多萬元遺產稅,但種滿芭樂、柳丁、柑橘等作物,恢復農地農用的話,就0稅金。
法院認為,朱男是為了節稅,且雇工整地一天需要7千元,還需花費數個月費用高昂,想節省開銷才打算創業、自行購買、操作整地器械,只勉強符合中高齡失業者的參訓資格,但實質上並沒有投入勞動市場的就業意願,考試委員將他口試成績評比為普通,難以認定有誤,或違反相關原則,將他的判決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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