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宥孺/高雄報導
高雄3歲鄧姓女童隨著鄺姓生父前往加油站洗車,但卻遭洗車噴槍強灌大量氣體進入肺部,造成臟器破裂而慘死,案經上訴,最高法院3日認同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10年徒刑定讞。女童生母、鄧女今得知判決後表示,「感謝司法還我女兒清白,我雖然割捨不下,在我心中,她是我永遠的寶貝」。
▲高雄鄧姓女童遭噴槍奪命(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鄧女今接受媒體電話訪問,她表示:「很感謝司法單位抽絲剝繭的幫助案件真相大白,雖然不知道鄺先生是在什麼樣的心境、情緒下,做出傷害我女兒的事情,但還是很感謝司法單位還我女兒清白,我一直相信司法是公正、嚴謹的,也謝謝一路陪我走來的黃律師」。
▲生父二審逆轉遭重判10年,鄧女曾出面受訪指出,在鎖骨刺下對女兒的思念。(圖/ETtoday資料照)
鄧女哽咽地說:「其實還是很想她,她是我心頭的一塊肉,我雖然割捨不下,在我心中,她是我永遠的寶貝。」而官司纏訟近3年,也讓她心力交瘁,她表示,目前已漸漸回到工作崗位,感激同事很包容,畢竟有一段時間必須找資料、證據,以致耽誤工作行程,很感謝同事。
判決指出,原為男女朋友的鄺男和鄧女育有3歲鄧姓女童,但因鄧女2019年1月間,因突然有事託鄺男照顧女童,鄺男應允。沒想到鄺男帶著女童到加油站洗車,結果女童口內竟遭高壓噴槍灌入大量氣體,送醫不治後身亡。因案發過程太過離奇,事發後震驚社會。檢警調查後,鄺男供稱,是女童自己玩噴槍,口含噴槍後,自己灌入氣體而死,檢方依照「過失致人於死罪」提起公訴。
▲鄺姓生父持噴槍進入副駕。(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回顧這起事件,2019年1月20日15時許,當時鄺男開車載女兒前往高雄自由路的加油站自助洗車,而鄺男供稱當時自己正在整理車子,女童則單獨在車內,第一時間有發現女童在玩噴槍,但當時因為在整理車輛,所以沒有特別注意,直到之後發現女童臉色不對勁,才會趕緊開車將女童送往醫院。
不過,檢方在偵辦女童死因時,找來鄺男進行測謊,並未通過,但檢方認為,無法就此認定鄺男有使用噴槍對女兒灌氣,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將他提起公訴。
法院經過長時間審理,一審判決結果出爐,法官依法判鄺男1年10個月徒刑。不過,鄺男的前妻不服判決結果,全案上訴到高雄高分院後,高分院法官撤銷原判決,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於死罪,改判其10年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3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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