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傳露骨挑逗簡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一名李姓人夫疑與張姓女子發生不倫戀,兩人曾透過LINE、臉書訊息互傳「妳今晚想要買可樂(意指Make Love)嗎?」、「看妳是想被看看還是想被XX啦!」露骨對話和相片,還討論去嘉義摩鐵開房,李妻發現後怒告張女求償100萬元,法官認為兩人性愛對話已逾越社會通念,但無法證明李、張有發生性行為,判張女應賠25萬,可上訴。
判決指出,李男與妻子結婚超過16年,2018年初開始,李男疑與張姓女子大談不倫戀長達2年多,妻子去年發現後,質問李男為何出軌,但李男不承認此事,只說自己跟張女是一般朋友。
不過,妻子從李男的LINE對話中發現,李男曾和張女商討2019年1月要去嘉義某摩鐵開房間,說「唯一的缺點床不夠你滾」而且,張女還傳了疑似未著內褲及裸露下體邊緣的照片和色情影片連結給李男欣賞。
李男和張女的對話相當露骨挑逗,李男問「妳今晚想要買可樂(意指Make Love)嗎?」,張女則用挑逗的口吻問「不是都粗粗壯壯的嗎?你要當演員嗎?」,還有「我有餵飽你了」、「飽了還會餓」、「扯開衣服、推倒我、然後長驅直入、等你來佔領我喔」、「征服我、扔你的XX來滿足我」、「你的棒。讓我一有空就想和你做愛」等大膽露骨的訊息。
李妻拿著對話訊息的截圖向張女提告求償100萬元,但法官認為,李、張兩人雖然有討論要去嘉義某摩鐵開房間,但無法證明兩人有發生性行為,不過,露骨的性愛對話已逾越社會通念,認定張女侵害李妻配偶權益,應賠2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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