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長照中心護理師疑似疏失導致住民死亡遭判刑。(示意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林姓護理師2017年到一家長照機構擔任護理主任,才剛上班一天,機構內一名中風的老翁就被油豆腐噎死,老翁家屬認為護理主任有疏失提告,法院審理後認為護理主任未將老翁的餐點由「正常餐」改為「絞食餐」,依過失致死罪判處她一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姓女子是2017年12月1日到長照中心擔任護理師主任,黃姓老翁則是2017年8月入住,林女稱上班第一天有發現老翁進食速度偏快,有親自紀錄「續追蹤進食情形」並將將黃的餐食改為絞食,但隔天黃翁在用餐時,突然被食物堵住氣管無法呼吸,經送往高醫急救後,在黃翁口中夾出一塊約7、8公分的油豆腐,急救後黃翁呈植物人狀態,並在2018年1月20日因內出血導致低血容積休克死亡。
老翁家屬不滿林女明知老翁無法吃正常餐食,卻未提供流質的絞食,憤而提告,而檢察官也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對林姓護理主任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護理主任辯稱事發當天提供的是絞食餐,黃翁不可能吃到油豆腐,認為可能是黃翁外出復健時,在外面吃了油豆腐,黃翁口中的油豆腐應該是急救時,由胃部擠壓到喉嚨處,不可歸責她。
法院調查,長照中心提供的餐食分為「灌食餐」、「絞食餐」及「正常餐」,規定護理人員如擔心住民進食可能發生意外,應先更改餐點觀察3天,而事發當天菜單雖然沒油豆腐,但無從排除菜色內仍有油豆腐的可能性。
法院審理後認為。林女到職第一天,就知道黃翁吃正常餐的速度過快,且知道他沒牙齒,僅靠假牙進食,依執行護理業務之知識、經驗,老翁吃正常餐可能有嗆到或噎到的風險,但卻疏未注意,沒改為絞食餐,導致老翁被油豆腐碎片阻塞氣管窒息,依過失致死判她1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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