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小開王鴻偉追愛不成,176刀殺害張雅玲判死後遲未槍決。(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記者陳豐德/綜合報導
淡水建商小開王鴻偉,2000年間駕駛爸爸買的賓士轎車,想送心儀女子張雅玲上班遭拒絕,竟將對方撞昏後搬至後車廂內,再持西瓜刀狂砍張女176刀致死,張女遺體被發現時下體赤裸、脖子只剩薄薄一層後頸皮膚相連,經7度更審王鴻偉遭判死刑確定,案發21年後靠撒幣戰術仍未執行槍決;榮譽教誨師黃明鎮於Podcast節目《我在案發現場》說王男就是被寵壞的富家子,甚至希望能帶蘋果到獄中給他吃,宛如討糖的孩子一般。
淡水小鎮巷弄內2000年9月26日凌晨6點多突然傳來一聲巨響,鄰居打開窗戶探頭查看,發現是巷子口發生了車禍,但倒地的清秀女子卻被男駕駛塞進賓士轎車後車廂中,準備開車離去前,見女子一隻手還伸出車廂外,駕駛看似擔心會被路人側目,再次下車把手塞進車廂內才開車離去。
是車禍還是擄人案件?有多名鄰居目睹全程,警方起初接獲車禍報案趕抵現場,卻發現人、車早就消失,地上只剩下2個便當、1雙拖鞋以及1個小的女用黑色皮包。一位女子著急地向警察聲稱「被帶走的是我妹妹,20歲的張雅玲!」經釐清後得知,張雅玲當時正要出門上班,胞姊聽到聲響下樓查看,驚覺地上遺落的物品都是妹妹所有,並懷疑擄人的正追求著妹妹的小開王鴻偉。
▼張雅玲眉清目秀,2位胞姊及父親都相當疼愛她。(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由於有鄰居抄下涉嫌擄人的賓士轎車車號,淡水警方動員所有線上警力展開追查,並依車號追查到王家,王家說賓士車都是25歲王鴻偉在駕駛,但他恰巧不在屋內,打電話也連繫不上。就在偵辦一籌莫展之際,9時許淡水商工路傳來了一起死亡案,割草工人在草叢堆內發現一名下半身赤裸的女屍,儘管兩案報案地點距4公里,但仍讓追緝中的警方有了不好的聯想。
鑑識小組發現這名女屍臉部容貌被砍得難以辨認、頸椎幾乎遭砍斷,只剩下後頸部皮膚仍相連,細數全身上下共有176處的刀傷,屍體雙手外張,兩腳呈現屈膝狀倒臥草叢。張父以及姐姐到場一看差點昏厥,透過衣著他們仍一眼認出死者就是張雅玲,姐姐回想起雅玲曾說過「如果有一天我發生了事情,一定是王鴻偉做的」,並說相當害怕王鴻偉會對她怎麼樣,希望警方積極追查。
▼父親一見張雅玲屍體難忍眼淚,靠在女兒肩膀上嚎啕大哭。(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消失的涉嫌人王鴻偉,他的父親是淡水的一名建商,自幼家境優渥,高職畢業並退伍後,繼續就讀工專夜間部,父親還體貼他購買了一台白色賓士轎車供其代步,就在警方循線追緝時,他主動與家人到了警局,並稱「我是出門運動」、「賓士車前一晚就被偷了」,員警當時見他神情鎮定,不太像是說謊,但鑑識人員卻察覺出了異樣。
負責採證的鑑識小組先是觀察到王鴻偉的運動鞋側邊有血水痕跡,是以水清洗血跡後,所留下微微的血水痕,依此推斷王男手上可能也會留下跡證,於是剪下他的指甲,並採集手指頭棉棒檢體,竟在10隻指頭內都驗出血跡反應。加上停車場監視器拍下,當日一早將賓士車開出停車場的就是王鴻偉,無力狡辯下他下午才寫了一封自白書,坦承犯案。
▼鑑識人員採集賓士車後車廂內跡證。(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王鴻偉聲稱,他與張女是8月認識的,又外出約會過幾次,因此對她產生好感,案發前2天他們與朋友到宜蘭溫泉區露營,倆人卻發生口角爭吵。案發當天他原本想載張女上班,但張女不願給他載,甚至罵他「不要臉」,打算開車離去時張女突然閃出來才會撞到,想送張女去醫院被拒絕,發生拉扯後才將張女抱到後車廂中要將她送醫。
自白中王鴻偉還說,將車子準備開到沙崙海水浴場途中,他將車子停下來想確認張女是不是還有呼吸,不料打開車廂後張女突然甦醒,並拿起車廂內露營用的西瓜刀抵抗劃傷了他的手。此時他迅速搶下西瓜刀,朝張女猛砍數刀,此時他認為張女已經死亡就開車到棄屍現場。一開車廂發現張女仍未氣絕還拿刀要反抗,再次奪刀後他將張女拖下車,並砍殺100多刀致死,還將死者褲子脫掉佯裝是性侵現場,這才開車逃逸。
▼王鴻偉被逮捕後自白聲稱是正當防衛卻被打臉。(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但開庭過程中王鴻偉自白被目擊證人打臉,多名鄰居看到倆人口角後,王鴻偉駕車突然加速將張女撞倒,被抱起時張女已經昏迷、呈現四肢癱軟,並非他所陳述的「拉扯送醫」之說。王鴻偉甚至還稱自己是「防衛過當」,被死者拿刀劃傷他才反擊,並認為自白信屬於自首,希望給予減刑。
但一審法官認為兩者皆不符合要件,考量王男過往沒有犯罪紀錄、有坦承殺人犯行,還當庭請求被害人家屬原諒,顯然良心未泯,父母還要替他賠償死者家屬860萬元,雙方已達成和解,因此判王男無期徒刑。
不料到二審時,法院查出王鴻偉在看守所中與母親的錄音檔,母親說準備預付張家200萬元談和解,王鴻偉卻勸阻「不要付錢,等判決結果再說,以免到時沒了錢,又沒了兒子!」加上辯護律師也曾告訴王鴻偉「要向法官表示悔悟,要讓法官感動,且這不能由你自己說,要安排外人來請求」;王家甚至還打算找人來做偽證也通通被法官發現,法官認為王鴻偉始終在為個人利益盤算、犯後毫無悔意,改判為死刑。
▼張雅玲死後張家牆壁出現血紅色的水漬,家人認為是死者含冤而死的象徵。(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儘管王男說可以跟死者冥婚、我有精神疾病,後續經歷七度更審,法官都依照殺人罪判王鴻偉死刑,直至2009年最高院法官認為他犯後雖然信給被害人家屬表示懺悔道歉,還提出投稿在雜誌的「一封懺悔的信」、他所寫的「般若波羅蜜多心經」手抄本,以及請家人印的經書收據影本,想要照明他是真心悔改,但最高院仍認為這些是王鴻偉在博取法院同情,最終駁回上訴,判處死刑確定。
塵埃落定後,張家大姊公開受訪稱:「遲來的正義已經不是正義了,王鴻偉會不會執行死刑,對他們來說已經沒有差別,他們只希望王鴻偉不要再次回到這社會,去害其他的人而已。」不料2017年高檢署竟然還提起非常上訴,認為判決有違平等及比例原則,不過最後仍被最高院給駁回。
▼張雅玲身中176刀喪命,家人卻等不到槍決執行的那一天。(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時至2021年,王鴻偉就聲請了2次再審都遭駁回,律師劉韋廷就指出「非常多死刑犯會提再審,這是在拖延死刑執行,按慣例法務部會確認死囚的再審、非常上訴程序都已完備,沒有疑慮後才執行槍決,可是只要提出就有3個月到半年的審理時間,相對經濟能力較好的死刑犯擔心會被選中執行,就會不斷聲請再審,確保接下來幾個月內能安心躲過槍決執行」。
輔導王鴻偉21年的榮譽教誨師黃明鎮在真實犯罪Podcast節目《我在案發現場》中深入指出王鴻偉獄中悔悟狀態,王父為了王鴻偉近乎是傾家蕩產,原本的建商生意也垮了,為此王父甚至氣得不願到監所探望兒子,在一次輔導時王鴻偉忍不住向他說「我爸爸已經好久沒來看我,黃牧師能不能替我打電話給爸爸」……
▼兩位姐姐為了紀念雅玲,以「落如凡間的精靈」為名替她架設網站。(圖/翻攝自網頁逝去的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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