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母子遭虐!警曝「現場畫面」家暴男就在門外 2警被記申誡

記者唐詠絮、鄒鎮宇/彰化報導

彰化縣一名粘姓男子涉嫌對王姓妻子及6歲繼子家暴,由於警方第一次獲報未見到被害者就離開,導致王女再被毆打,隔天報警才獲救。對此,警方公布員警的密錄器畫面澄清並未包庇粘男,並針對處理不當的兩名員警核予申誡一次處分。

▲▼彰化母子遭虐!警曝「現場畫面」家暴男在外面 2警被記申誡。(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警方公佈員警獲報後到場的畫面。(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鹿港警分局表示,王女2018年3月聲請保護令,於同年4月核發、有效期間2年;粘男2018年至2020年期間有3次違反保護令之情形,警方皆有依規定受理並移送地檢署偵辦。

▲▼彰化母子遭虐!警曝「現場畫面」家暴男在外面 2警被記申誡。(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警方到場呼叫王女未獲回應,施暴的粘男卻一直待在門外。(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警方還原,王女7月28日主動打電話到洪堀派出所,指定找熟識的胡姓勤區警員報案,胡姓警員立即派遣2位員警到場處理,員警到場後立即下車查看,並在王女住處週遭及窗戶巡視,惟該處大門上鎖,呼叫王女未應答,另撥打王女手機門號及該戶室內電話均未接聽,且當時粘男在室外,胡姓警員遂撥打電話給王女與粘男熟識之莊姓友人(阿清)到場協助處理,員警於現場察看5分鐘後,因接獲交通事故報案而離開現場。

事後,王女向內政部警政署及本局投訴,經調查釐清事實,本案處理員警未依規定妥適處理,已於110年9月16日核予申誡一次處分在案,另現場處理如有不當之處,警方將再深入釐清並究責。

鹿港警方澄清,虐童影片為今年3月發生,該案王女並未向本分局及其他警察機關報案,本分局於12月3日獲報後,立即於12月4日報請彰化地檢署指揮偵辦,並獲核發拘票,同日19時許拘提粘嫌到案;另外,王女2年間歷次報案,警方均有依規定受理偵辦及通報相關單位,絕對沒有因為粘男身分或家庭背景,而有包庇家暴加害人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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