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建銘痛批立院司委會專案報告違憲 「這是為顏寬恒公然施壓」

▲▼柯建銘回應時事議題。(圖/記者陳煥丞攝)

▲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圖/記者陳煥丞攝)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6日)將邀請法務部部長、調查局局長、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等官員就司法雙標、公投政治偵辦爭議等進行專題報告。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中二選區最近檢調查賄,顏寬恒陣營卻操作為「警察國家復辟」,該專案報告一看就是為調查中個案在立法院施壓,柯批評,「以後立法委員就可公然指揮介入調查中的司法個案?」

司法委員會國民黨籍召委葉毓蘭今邀請法務部部長、調查局局長、廉政署署長、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長、內政部部長、內政部警政署署長、司法院秘書長、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就「司法不可雙標,行政必須中立—選舉、公投政治偵辦爭議」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柯建銘指出,該專案報告一看就是為中二選區最近檢調查賄,顏寬恒陣營卻操作為「警察國家復辟」、「國家濫權」、「政治偵防」,公然為調查中個案在立法院施壓,要負責查賄的調查局局長、檢察總長、台高檢檢察長、台中檢署檢察長及無關的中選會主委來委員會報告。

柯建銘表示,用自創的「公投政治偵辦爭議」,藉勢藉端介入查賄個案,公然操作政治,那麼以後立法委員就可公然指揮介入調查中的司法個案?徹底違反「司法院釋字461解釋」及「司法院釋字585解釋」。

柯建銘指出,這兩案分別於1996年5月及2004年9月提出釋憲,自己正好是「司法院釋字461解釋」的共同聲請人,「司法院釋字585解釋」的領銜聲請人。

根據釋字461的解釋,參謀總長為預算案或法律案需來立法院備詢,但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如法官、考試委員、監察委員、及不受外部干涉之檢察官、公平會委員,不用來備詢。

當初319槍擊案,立法院通過了「真相調查委員會條例」,但根據大法官對釋字585的解釋,凡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受憲法保障者,非立法院所得以調查之範圍,而解釋「真相調查委員會條例」違憲。

對於葉毓蘭安排的議程,柯建銘表示,除上開兩解釋文,檢察體系又屬廣義的司法機關,稟權力分立原則,立委自不得逾越憲法63條所定之立委職權,為司法調查中個案質詢,道理至明,「那請問葉毓蘭召委明天的委員會如何開?大概只能散會擇期再開吧!不要為了挺顏而害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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