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秉樞涉7大罪狀一次看 高嘉瑜律師曝破案關鍵在記憶卡

▲▼高嘉瑜委任律師出面說明。(圖/ETtoday攝影中心翻攝)

▲高嘉瑜委任律師李永裕。(圖/ETtoday攝影中心翻攝)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高嘉瑜遭男友林秉樞施暴,林秉樞被新北地檢署認定涉犯意圖散布而持有猥褻影像、傷害、私行拘禁、強制、恐嚇、妨害秘密、妨害電腦使用等7項罪嫌。對此,高嘉瑜委任律師李永裕6日表示,根據目前所提告的內容,僅有犯罪事實的增加,但是罪名還沒有增加。

李永裕6日上午委託助理到新北地檢署遞交「高嘉瑜遭林秉樞逼供影片」等光碟資料給承辦檢察官,以協助釐清案情,李永裕本人則在中午親自召開記者會,說明案件進度及向地檢署遞交新證物。

李永裕表示,他今天已經向新北地檢署遞送新事證,主要分為兩個部分,分別為逼供片和脅迫書,脅迫書就是有些媒體報導所稱的自白書,「我想這個不能稱呼為自白書,因為這個就是一個脅迫書,在脅迫之下寫下來的不實內容」。

李永裕指出,有關逼供片及脅迫書所被拍攝、書寫的地點,都是在11月12日這段時間,就是在高嘉瑜已經被打得奄奄一息的狀況下,被錄下逼供的影片,然後又破脅迫寫下脅迫書,目前逼供片的內容、脅迫書的書面都已經遞交給新北地檢署。

另外,李永裕也說,他已經有蒐集到林秉樞散布影片、親密照片的證據,散布的對象目前還在查證,至於散布的被害人狀況則不便說明,但是他已經有把這部分的相關事證,提供給地檢署進行進一步處理。

李永裕受訪時表示,現在檢察官已經聲請羈押,林秉樞大概有意圖散布而持有猥褻影像、傷害、私行拘禁、強制、恐嚇、妨害秘密、妨害電腦使用等7項罪名,而根據目前所提告的內容,僅有犯罪事實的增加,至於罪名還沒有增加。

談及檢警積極尋找中的「白色豆腐頭」下落,李永裕則說,豆腐頭確實是一個問題,但是比較大的問題是在「豆腐頭裡面的記憶卡」,因為記憶卡是連結豆腐頭使用,「所以還是要找到記憶卡才是關鍵」。

李永裕也透露,逼供片的內容總共有19秒,「她只能回答是而已,因為就是奄奄一息,然後躺在床上這樣,不回答就是要被打」,高嘉瑜聽起來就是很虛弱的聲音,影片當中雖然沒有被打,但是就是全身是傷。

高嘉瑜遭男友施暴,新北檢主動分案偵辦,檢察官複訊後,認定被告涉犯意圖散布持有猥褻影像、傷害、私行拘禁、強制、恐嚇、妨害秘密、妨害電腦使用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串證之虞,並在1日聲請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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