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老闆凌虐2名員工,逼吃狗屎狗尿,還電刑逼截肢,判刑定讞。(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從事太陽能鋼構組裝工程的男子詹祐承、黃佳緯,不滿員工林姓男子及羅姓少年預支薪水未還,去年初將2人拘禁長達2個多月。期間逼他們吃狗屎、狗尿,還拿他們當BB彈人型靶,又自製電刑器具,不斷電擊,害2人手指、腳趾須截肢。二審台中高分院依照「殺人未遂」、「轉讓毒品」多項罪名,將詹男判刑11年10月、黃男判刑8年8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審理後,7日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被害的林姓員工在詹黃2人的公司擔任學徒近2年,案發前半年,羅姓少年也受雇成為員工。詹黃與2名員工,還有詹男的李姓同居女友、二人所生的女兒,總計6人均居住在李女位在彰化的住處中。公司業務不穩,雖然約定員工每月薪資29000元,但實際上詹男以包吃包住的房租、伙食等費用為名,最後僅付出3、4千元的薪資。
去年初起,詹黃2人以2名員工預支薪水為由,開始要求2人掃地、煮泡麵、餵狗、打掃廁所等雜事,2人只要稍有出錯,詹黃與李女等3人,隨即徒手或以球棒,毆打2人。甚至將2人關進倉庫、廁所中,一關就是好幾天,期間只給狗飼料吃,或生飲自來水;甚至還強迫2人吃喝狗屎、狗尿,還以剃刀將2人頭髮剃光。
不僅如此,為了懲罰2人,詹黃還將2人綁在椅子上,拿出空氣槍枝對2人胸、腹、手、腳等處射擊,射擊至少500發BB彈。詹黃也自製電刑裝置,將裝置夾住2人的手指、腳趾,通電對2人電擊,每次電擊3、4秒,總計電擊超過3小時。2人多處手指、腳趾因為壞疽截肢。2人之後還被帶到桃園拘禁,林男趁機脫逃,向警方求救,警方順利救出2人,並將詹黃、李女等人逮捕,提起公訴。
3人一審均有罪。詹黃2人上訴二審,高等法台中分院認為2人均犯下「殺人未遂」、「轉讓毒品」多項罪名,另外黃男也賠償2人各30萬元達成和解。全案於9月間宣判,台中高分院考量2人犯後一度否認犯行,之後才坦承犯案;另外詹男仍未達成和解,因此二審將詹男判刑11年10月、黃男判刑8年8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7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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