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寬恒造勢晚會被查 黃暐瀚質疑:檢調大動作還藍綠有別,適當嗎?

▲▼顏寬恒政見會上出現小吃,遭檢調傳訊相關里長與里民到案說明。(圖/翻攝自顏寬恒臉書)

▲顏寬恒政見會上出現小吃,遭檢調傳訊相關里長與里民到案說明。(圖/翻攝自顏寬恒臉書)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台中第二選區立委補選參選人顏寬恒政見會上出現「炒米粉」等小吃,遭檢調傳訊相關里長與里民到案說明,引發藍營質疑檢調雙標、綠營送肉圓卻沒事,資深媒體人黃暐瀚表示,別人闖紅燈,也不代表你可以紅線違規停車,「但如果法務部都明確規定,炒米粉、適當茶水飲食都不算賄選,檢調大動作還藍綠有別,適當嗎?」

台北市議員羅智強昨貼出一段影片,內容是林靜儀出席的「公投說明會」現場,公開發送「米其林台中肉圓」,並批評台中地檢署的動作是「只准吃肉圓?不准炒米粉?」對此,黃暐瀚指出,看了只有搖頭,但選舉場合不管是炒米粉、肉圓、便當、貢丸湯或仙草冰、綠豆湯,都不算賄選,都是可以的。」

黃暐瀚表示,不是自己有能力界定可以不可以,是法務部的「賄選犯行例舉」中,明白界定,在選舉造勢場合,提供上述之「適度茶水」、「簡便餐飲」,都不足以構成賄選行為,「所以炒米粉是可以的,肉圓當然也算適當飲食,拿來吵賄選會不會太瞎?」

黃暐瀚指出,連我都知道的事情,不清楚為什麼台中地檢署會因為「提供炒米粉」,而傳訊4名里長和22名里民,或許傳訊的理由根本不是炒米粉,我們不得而知,「但如果光是請吃炒米粉,就得被約談?那請吃肉圓,當然也得約一下,談完再請回就好,標準必須一樣。」

黃暐瀚表示,別人「闖紅燈」,也不代表你可以「紅線違規停車」,違法就是違法,該辦就得法辦,「但如果法務部都明確規定,炒米粉、適當茶水飲食,都不算賄選了?檢調大動作還藍綠有別,適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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