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3月大女嬰「突癱軟亡」今相驗 保母沒證照最高罰3萬

記者郭世賢/基隆報導

基隆一名保母帶著3個月大的女嬰,6日上午搭乘計程車到基隆長庚醫院急救,後續再轉往林口長庚醫院搶救後,仍宣告不治,警方報請檢方7日相驗釐清死因。基隆市政府社會處表示,確認其身分為未登記之非法保母,已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及權益保障法第26條規定》,最高可裁處3萬元罰鍰。

▲桃園市黃姓與葉姓夫妻檔前年8月疑因超收嬰幼兒,導致疏忽照料吐奶女嬰導致猝死。(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3月大女嬰「突癱軟亡」今相驗。(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基隆市政府社會處6日接獲醫院及警政通報,一名3個月大女嬰6日上午突然癱軟,由保母直接送往基隆長庚醫院急救,後於上午11時左右轉送林口長庚醫院,經急救後仍於下午2時許仍宣告不治。

據了解,女嬰於今年8月出生,滿月後的女嬰,母親每天上班前,會將女兒送至基隆市南榮路的保母家代為照顧,女嬰在送醫急救時,身體並無發現明顯外傷。

社會處接獲通報後,立即與家屬及相關單位聯繫瞭解案況,並派由社工聯繫及訪視掌握通報內容、家庭狀況及家中其他子女受照顧情形等,待警政及司法調查期間,會持續提供關懷及相關協助。

涉案保母經社會處透過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托育人員(保母)登記管理資訊系統」查詢,確認其身分為未登記之非法保母,針對其未登記違規收托部分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及權益保障法第26條規定》,最高可裁處3萬元罰鍰。

社會處呼籲民眾選擇保母時,可逕洽本市「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或透過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托育媒合平臺」進行查詢,因為合法登記的保母除了要經過專業訓練及考核外,還要接受本府不定期查核及輔導,雇用合法保母,相對讓父母更能安心托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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