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麻豆交流道南下匝道口7日上午發生死亡車禍,52歲李姓男子騎機車,被54歲何姓駕駛人所駕槽車碰撞,造成李男當場死亡,何男涉嫌將車開上高速公路逃逸,一直到高雄小港才被警方攔獲,何男辯稱不知有撞到人並非肇逃,警方將把涉案槽車駛回麻豆分局,由台南市警局鑑識中心鑑識比對「撞擊點」釐清案情,深入偵辦中。
▲台南市麻豆交流道南下匝道口,7日上午發生死亡車禍,52歲李姓男子騎乘機車,被54歲何姓駕駛人所駕槽車碰撞,造成李男當場死亡,何男涉嫌肇事逃逸。(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國道1號麻豆交流道南下匝道口,7日上午7時22分許,發生1起死亡交通事故,52歲李姓男子騎乘機車,沿市道176線西往東方向行駛時,遭54歲何姓男子所駕駛的槽車碰撞,李當場死輪下,何男涉嫌肇事逃逸,麻豆分局警方經查訪目擊民眾及監視系統影像,以車追人循線在上午10時10分許在高雄小港攔獲何男人車,警方隨即對何嫌的槽車進行初步勘驗,查出可疑「撞擊點」跡證進行採證,而何嫌經查無酒駕情事。
▲麻豆警方當場初步勘查可疑的「撞擊點」。
據初步了解,何男向警方辯稱他並不知有發生車禍撞到人,並否認有肇事逃逸意圖。警方除當場扣車外,並將把肇事槽車駛回麻豆分局,並請台南市警局鑑識中心派員協助鑑識比對可疑「撞擊點」,另行比對案發現場蒐證資料,釐清相關案情。
警方表示,何男除涉及過失致死罪嫌外,另涉嫌刑法185-4條肇逃規定,民眾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警方將報請檢察官相驗,釐清案情,以求勿枉勿縱,一切讓證據說話。
許敏能分局長提醒民眾騎乘機車,一定要注意行車安全,大型車及機車也皆應注意轉彎時之內輪差,並保持安全距離,避免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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