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遭控接受性招待還浮報加班費勾搭人妻 轉任律師也遭停職

▲▼前法官陳梅欽。(圖/記者黃宥寧攝)

▲前法官陳梅欽,遭律師懲戒委員會停職。(圖/記者黃宥寧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士林地院民事庭法官陳梅欽在任期間,多次遭檢舉接受律師性招待,還被查出浮報加班費實際上是勾搭人妻到餐廳吃飯,另外也騷擾女下屬、帳戶內還有不明財產超過1500萬元。陳梅欽遭懲戒後轉任律師,但律師懲戒委員會也認為他違失情節重大,決議將他停職。本案可覆審。

陳梅欽現年59歲,是司法官訓練所33期結業的司法官,他原本為陸軍官校二年制專科班,服役8年半退伍後,考上輔仁大學法律系,大學畢業即通過司法官考試。因為長期在軍中訓練的關係,身材高瘦的陳梅欽,當年被認為是士院的「黃金單身漢」。他16年前爆發性侵女網友事件,網友稱他「網路男蟲」法官。最後他被記大過、留職停薪5月,並於2006年復職。

而根據律師懲戒委員會公布的決議書,陳梅欽2012年到2016年間,多次遭檢舉私下接受律師招待買春、收受賄絡等情事,廉政署立案調查,最後查出他與施姓配偶的帳戶中,從2012年到2018年間有不明財產高達15,370,200元。檢方查證屬實後,依照「財產來源不明罪」提起公訴。目前案件由士林地院進行一審審理中。

此外,司法院也調查發現,他在2018年1到5月間,有6次申報加班後,到居酒屋、百貨公司、日式料理、麻辣鍋等著名餐廳用餐,都是帶著有夫之婦前往。另外還查出他在2012年與書記官辦理迎新送舊的餐會中,公開對2名20多歲的女書記官說「露事業線(指乳溝)」、「事業線也不錯」等言語,另外更當著大家的面,解開自己衣扣,露出胸肌炫耀,說自己大學時代做過救生員,胸肌很大,場面一度尷尬。

浮報加班費與騷擾女下屬部分,經過懲戒法院審理後,判決將他免除法官職務。而陳梅欽在判決前就已經火速辭去法官職務,轉任律師。但他轉任律師後,也被律師懲戒委員會議處,最後認定,陳梅欽的行為已經違反《律師法》中多項倫理規定,「嚴重損及司法從業人員基本必備之自律自重與慎獨,對於律師與委任人間所仰仗之高度信賴關係與誠信性難以確保。」因此決議將他停止律師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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