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不解為何男友不肯將房子登記在她名下。(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謝欣辰/綜合報導
若與另一半還不是夫妻關係,買房時會願意登記在對方名下嗎?近期一位女網友就在《匿名公社》發文,表示最近男友要買房子了,自己雖然還沒與男友結婚,但願意幫付60萬的頭期款,但原PO不解「為什麼房子不能寫我名字?」
原PO表示,雖然頭期款要5百多萬,「但我也願意出60萬」,她不懂為何男友不肯將房子登記在她名下,就算現在還沒與男友結婚,「但我認定會嫁給你啊」,原PO繼續說道,以後結婚後,人生就只會跟男友綁在一起,而男友依舊可以過正常生活,自己卻只能在家顧小孩整理家務,「我的犧牲難道不值一棟房子?」原PO越想越生氣,「做人怎麼可以這麼自私?女人就活該吃虧嗎?」
貼文一出,網友們卻一面倒噓爆,「所以妳結婚是犧牲?妳的人生婚後就沒了?那幹嘛結?別結了別結了」,「妳有沒有聽過結婚了也會離婚?那離婚時房子怎麼辦??離婚了妳的一生可沒有被他綁著了唷」,原PO的想法連同樣身為女性的網友也看不下去,「出60萬就想婚前房子寫妳名字?還已經打算婚後不工作?我是男的就請妳省下,我自己買自己住,妳也不用屈就過不正常的生活了」,也有網友突破盲點,「妳認定會嫁給他,啊他說不定不想娶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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