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宣布,外送員、賣場收銀員、郵差等59類工作者須強制接種兩劑疫苗。(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楊晏琳/台北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8)日宣布強制完整接種類別再擴大,明年1月1日起,包括醫護、警消人員、教職員工等第1、2、3、7類人,以及殯葬業、大眾運輸業、外送員、賣場收銀員、郵差、國籍航空機組員等,共計59類工作者應完整接種兩劑疫苗且滿14天才可上工,意即最晚須於12月17日前接種完畢。
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表示,屬於維持醫療及防疫量能者、高接觸風險工作者、維持國家安全及社會機能正常運作者,因工作或服務性質具有「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保持社交距離」特性,將強化疫苗接種規範。指揮中心呼籲,目前還未接種第二劑疫苗的59類工作者,應盡速施打疫苗,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明年元旦前應完整接種疫苗人員名單。(圖/ETtoday製表)※點圖放大
陳宗彥表示,上述中央各部會及地方政府權管場所場域工作人員/從業人員皆應接種COVID-19疫苗2劑且滿14天(最晚應於110年12月17日前接種第2劑疫苗);新進人員於首次服務前,倘未完整接種2劑疫苗且滿14天,應提供自費3日內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
若曾為COVID-19確診個案,且持有3個月內由衛生機關開立解除隔離通知書者,可暫免檢具COVID-19疫苗接種證明,惟應於解除隔離滿3個月後,儘速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新進人員並應於首次服務前,提供自費3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
經醫師評估且開立不建議施打COVID-19疫苗證明或個人因素無法施打者,須每週1次自費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後,始得提供服務,新進人員並應於首次服務前,增加1次自費3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
▲▼強化部分場域人員疫苗接種規範。(圖/指揮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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