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新馬站超速出軌釀18死 台鐵告原廠索賠6.1億吞敗

2021年12月9日 12:31

▲台鐵6432次普悠瑪2018年10月21日下午,在新馬站翻覆,造成18人死亡、200多人輕重傷。(圖/記者游芳男攝,下同)

▲台鐵6432次普悠瑪列車2018年在宜蘭新馬站出軌,台鐵告日本原廠索賠反曝自身缺失。(圖/記者游芳男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台鐵6432次普悠瑪列車2018年在宜蘭蘇澳新馬車站出軌,釀成18死、200多人輕重傷的慘劇,台鐵認為日本原廠住友商事株式會社提供的列車ATP、主風泵等設備有瑕疵,不滿被住友公司反指保養不確實,告住友求償6.1億元,不過台北地院審理認為台鐵本身有疏失、索賠無理由,判住友全部免賠,可上訴。

北院判決理由指出,台鐵自行委託鑑定單位,是以書面調查認為列車ATP系統與主風泵有瑕疵,欠缺說服力,反而我方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調查發現,台鐵檢修手冊不完備,可能讓檢查員沒適時替主風泵清潔、換油,此外,事發後查出這輛列車ATP系統從交車起,就從沒跟台鐵遠端監視系統連線,台鐵卻驗收通過,加上本身負有協助測試連線義務,不能認定住友單方違約。

判決並指事發路段限速75公里,但司機尤振仲卻超速到時速141公里,這是肇事主因,就算住友公司設計的主風泵有瑕疵,但主風泵故障結果,會切斷列車動力而減速甚至停駛,而不是越開越快,何況事發當天出軌前,列車就有2節車廂出現主風泵強制停止的異常狀況,司機反映動力消失,調度員要求「可以動就盡量跑」,最後決定到花蓮換車,可見這跟主風泵是否設計不良無關。

▲台鐵6432次普悠瑪2018年10月21日下午,在新馬站翻覆,造成18人死亡、200多人輕重傷。(圖/記者游芳男攝,下同)

▲台鐵6432次普悠瑪列車2018年在宜蘭新馬站出軌慘狀,並釀成18人不幸喪生。(圖/記者游芳男攝)

普悠瑪列車在新馬站出軌事故發生於2018年10月21日下午4時許,全車300多人有18人不幸喪生,另200多人輕重傷,宜蘭地檢署偵辦認為,列車駕駛員尤振仲貿然關閉列車安全防護的重要輔助工具ATP系統,又超速進入新馬站彎道而釀禍,據此起訴尤男涉犯過失致死罪嫌,一審宜蘭地院今年(2021年)10月18日判尤男4年6月徒刑,另2名被起訴台鐵官員柳燦煌、吳榮欽無罪,全案已上訴二審。

不過台鐵認為列車原廠住友公司提供的列車ATP系統,在事故發生前沒確實連線發揮遠端監視功能,台鐵並委託鑑定指出,普悠瑪列車主風泵設計不良,這2項設備缺失都跟本件出軌意外有關,2019年4月發函住友公司究責,但住友反駁指出,事故原因出在台鐵保養不確實。

▲▼2018年10月21日,台鐵普悠瑪在宜蘭蘇澳鎮新馬站出軌翻覆,釀成18人死亡、200多人受傷。(圖/記者游芳男攝,下同)

▲台鐵6432次普悠瑪列車2018年在宜蘭新馬站出軌,現場緊急救援狀況。(圖/記者游芳男攝)

台鐵不滿住友說法,提起本件訴訟,向住友索賠旅客傷亡、列車損毀、相關設施修復與營業損失共台幣6.1億餘元。住友委任律師指列車司機超速行駛是肇事主因,跟台鐵所稱列車設備有瑕疵無關,且台鐵在事發前就知列車主風泵故障,卻沒依規定送修。

住友委任律師更指台鐵在事發前,從未善加使用ATP系統輔助行車安全,還因台鐵系統會發出過多警告訊息干擾判斷。台鐵因本件出軌事故,賠償加上修復等損失共高達9.8億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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