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文虎、王音之夫妻,當時潛逃美國時,由調查局進行通緝。(圖/記者劉昌松翻攝調查局網站)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堪稱史上最大的潤寅詐貸案,潤寅集團董事長楊文虎、王音之夫妻向12家銀行詐貸超過470億元,二審將王音之判刑27年、併科6億5千萬,楊文虎判刑25年、併科6億元,2夫婦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9日駁回上訴定讞,2夫婦將發監執行。
本次定讞部分除楊文虎王音之夫婦外,2人的女兒、外界稱羨的「白富美」百億千金楊宇晨,一審雖遭判刑3年4月,二審改以洗錢等罪,輕判有期徒刑2年2月,併科100萬元;另外協助楊氏夫婦逃亡的前法官、律師黃呈熹,二審也改判1年10月、併科60萬元;王音之胞弟王振賢二審也獲判2年、併科罰金80萬元。這批被告全都未上訴,但檢方提出上訴,這次最高法院一併駁回上訴定讞。
潤寅集團是老牌紡織貿易商,從事化纖原料、橡膠、輪胎原料進口,旗下4家公司包括潤寅實業、易京揚實業、潤琦實業與頤兆實業,楊文虎、王音之夫婦為集團負責人。但因財務操作不當、資金周轉不靈,檢調單位查出,他們自2008年起以現金、水果禮盒,收買多家上市公司、廠商幹部,製作假合約、發票等不實交易紀錄,向多家銀行詐貸;詐貸所得除支付公司開銷外,還購買豪宅享受奢華生活。
最後公司2019年6月間一連串跳票,最終惡性倒閉,楊文虎夫婦留下一屁股債在案發前就潛逃美國。檢調單位透過司法互助逮回楊文虎夫婦,並將協助逃亡、洗錢的共同被告,一併偵辦,最後包含楊氏夫婦與楊宇晨、黃呈熹等人,全都遭到起訴。
全案於去年初偵查終結,檢方連續2波起訴,總計詐貸金額達472億元、45名被告,其中楊文虎、王音之均遭求刑30年。一審法院審理後,將楊文虎重判有期徒刑26年、併科罰金6億元;王音之重判有期徒刑28年、併科罰金6.5億元;楊宇晨判刑3年4月、律師黃呈熹判刑3年2月、王振賢也判刑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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