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姓男子不滿好友積欠債務未還,竟持甩棍痛毆活活打死。(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蘇姓男子不滿蘇姓好友積欠債務避不見面,且跑至花蓮躲債心生不滿,去年3月夥同陳姓與林姓友人開車從桃園至花蓮與蘇男商討解決債務問題,返回桃園後2人發生口角,蘇持甩棍、木棍重擊蘇姓友人頭頸胸與背部等處,導致多處挫瘀傷,事後蘇姓友人表示身體不適,並有嘔吐與抽搐等症狀,經送醫急救後仍不治,檢警偵訊後依傷害致死罪嫌起訴蘇男;桃園地院審結依傷害致人於死罪,累犯,判處有期徒刑5年,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28歲的蘇姓男子與同姓的蘇姓男子為好友關係,2人因債務問題有間隙,蘇男認為蘇姓好友跑到花蓮地區避不見面心生不滿,去年3月1日雙方約好見面好討褪債務問題,蘇男找來陳姓、林姓男子助陣,共乘轎車從桃園開車至花蓮找蘇男出面解決債務問題。
隔日凌晨1時許,蘇等人返回桃園市桃園區某處空地談判時,2人發生口角,蘇男突持甩棍、木條重擊蘇姓好友頭部等處,導致頭頸、胸部與背部等處多處挫瘀傷,蘇被打後感覺身體不適,蘇男將其送回其租屋處讓其休息,但蘇卻出現抽搐、嘔吐,還出現呼吸困難等症狀,蘇男趕緊將其送往衛福部桃園醫院急救,但搶救1個多小時後仍因心因性休克、低血容性及呼吸衰竭不治,事後蘇男家屬報警提告;檢警偵訊後,蘇男坦承犯行,但否認有殺人之故意,檢方偵結依傷害致死罪嫌起訴。
桃園地院審理時,蘇男坦承犯行不諱,但辯稱非刻意傷害,還自陳毆打被害人後,被害人表示身體不舒服,我們載他回承租鐵皮屋讓他洗澡,後來出現抽搐,我們幫他做CPR(心肺復甦術)並送至醫院急救,途中被害人曾說呼吸不到空氣,我們趕緊送至醫院急救,過程中還為其做CPR,後來還通知其家屬到院等語。
法官查出,包括陳姓、林姓證人指述與被害家屬供詞大致相符,並有衛福部桃園醫院診斷證明書、車輛資料報表、做案車輛行車軌跡、桃園警分局偵查報告、刑事局鑑定書、桃園地檢署相驗屍體證明書、檢驗報告書、法醫研究所解剖報告書暨鑑定報告書佐證,確認蘇男犯行明確,被害人死亡原因與蘇男以外力猛烈毆擊,造成心因性休克、低血容性休克,並發生死亡結果有因果關係。
法官審酌,蘇男有妨害自由、酒後駕車等案件之科刑及執行紀錄,素行非佳,其不思理性處理債務糾紛,反而對被害人之頭、胸、腹、背部與四肢使力毆擊,終致被害人死亡,惡性非輕,衡量其犯後始終坦承犯行,然迄今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並彌補其所造成之損害態度,法官審結依犯傷害致人於死罪,累犯,處有期徒刑5年,本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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