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扁小子」黃琪賺到!詐2317萬被判強制工作 大法官宣告違憲

2021年12月11日 02:31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騙扁小子」黃琪近年假冒香港首富李嘉誠秘書、律師等身分,涉及多起詐欺案,連前總統陳水扁都曾受騙。台北地院審理後,今年4月依洗錢罪、詐欺等罪分別判處1年4個月、1年2個月,沒收犯罪所得2317萬元,強制工作3年。不過,依據大法官10日釋憲結果,「強制工作」違憲,未來法官不得再宣告,而黃琪也將因此受惠。

黃琪本名黃照岡,2017年假冒藝人張清芳前夫宋學仁的祕書,安排詹姓友人的母親入住台大醫院,後以宋學仁名義以向楊泮池致謝。之後,他又涉嫌先後假冒楊泮池的助理、妻子,向北榮醫師調閱病歷、向台大申請校內網路電話分機、透過分機向台大醫院請託轉院等。

▲▼黃琪。(圖/資料照)

▲黃琪先後假冒多個身分詐騙,涉詐1.26億元,地院認定他至少得手2317萬元。(圖/資料照)

2020年2月,黃琪假冒李嘉誠秘書、楊泮池名義,打電話給中衛公司,謊稱要捐口罩,下訂數千片成人、兒童口罩、酒精棉百盒,企圖大發災難財,所幸並未得逞。不過,黃仍利用多個假身分詐得2317萬1800元,因此被台北地院依詐欺等罪一審判刑1年2月,強制工作3年。

黃不服上訴,高等法院審理中。不過,大法官10日宣告「強制工作」違憲。根據釋字第812號內容,尚未執行的受處分人,即日起可免執行;已執行的受處分人,停止執行、立即釋放。儘管黃琪不是釋憲聲請人,但也一體適用,不必進入技訓所接受強制工作。

目前已有9人獲釋,而包括黃琪在內的未執行者,未來也不用強制工作。對此,法務部表示尊重,將立刻啟動因應措施,針對違憲部分來研議修正。

▼黃琪詐欺案出庭。(圖/記者羅志華攝)

▲▼黃琪詐欺案出庭。(圖/記者羅志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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