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棺龜瀕臨絕種,已被列為第一級保育類動物。(示意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記者莊智勝/台東報導
台東一名朱姓男子透過Line購入瀕臨絕種、已列為第一級保育類動物之「柴棺龜」,並意圖透過群組販售,警方獲悉後立即持拘票上門搜索,果真在朱男住家尋獲柴棺龜一隻;但朱卻辯稱,該隻是自己爬進家中,他才會徒手將其抓起飼養。但對於這一說法,檢方不採信,依法提起公訴;法官審酌後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判朱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27歲的朱姓男子今年3月下旬在125人之Line群組「大盤 龜 魚 爬 鳥」中張貼文字訊息「柴棺有興趣歡迎私訊」,引起警方關注,警方遂傳訊與朱男聯繫,他也坦承柴棺龜為其購買,警方因此手持台東地院搜索票前往朱男住家搜索,當場扣得活體柴棺龜一隻。
朱男警詢時一度否認犯行,辯稱該隻柴棺龜是自行爬入住家,他發現後才會徒手將其獵捕並飼養在桶中;然檢方認為,柴棺龜列為第一級保育類動物,在野外極為罕見,且朱男居所未於台東市區,四面柏油路環繞,並不符合柴棺龜棲地要件,因此朱男所稱「烏龜自己爬進家」難以採信,依法提起公訴。
台東地院法官審理時,朱男坦承是透過群組向一名不詳男子購入柴棺龜,且又意圖販賣,才會在群組中張貼相關文字訊息;法官認為,朱僅為一己之私,罔顧政府大力宣導保育野生動物之用心,買賣保育類野生動物,增加保育類野生動物滅絕之危機,對於地球物種多樣性之維持造成危害,因此依法判其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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