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小琉球打工慘遭狼同事性侵 他喊冤:已經醉到不省人事

▲東港警分局琉球分駐所所長吳明勝說明警方處理過程             。(圖/翻拍)

▲東港警分局琉球分駐所所長吳明勝說明警方處理過程 。(圖/翻拍)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一名女大生到小琉球打工,向警方報案指遭同店林姓男同事酒後乘機壓在她身上強吻,摸撫下體,涉嫌妨害性自主罪嫌,警方受理傳訊林到案,林否認涉案,表示當時喝了很多,早已不醒人事,警方訊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嫌移送法辦。

東港警分局琉球分駐所於年11月26日接獲被害人(A女)電話報案,稱於11月24日凌晨與林姓男同事一同於住處外飲酒,她不勝酒力後,經林男攙扶至她房間內休息之際,林男疑乘機以身體壓在她身上,並親吻被害人耳朵及撫摸其下體,經她呼喊拒絕並用力推開,林男便離開房間。

警方獲報當日晚間即通知該案涉嫌人林男到案說明,林男於警詢筆錄坦承飲酒,惟否認有向被害人做出上述猥褻行為,經派員前往現場勘查,該住宅雖未裝設監視器,但A女指證歷歷,且林男稱酒後不知,顯有避重就輕之情,調查後依妨害性自主罪移送地檢署偵辦。

東港警分局長林文煜呼籲,如民眾遇人身危害,務必即時報案,以利警方偵處,為保障身體自主權,請勇於舉發不法侵害,立即撥打113、110專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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