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姓男經理被女課長、男主任聯手控告妨害性自主。(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桃園一間公司爆出3P和偷情腥聞,連姓男經理是風暴中的主角,他被女課長指控暴力揉胸、強吻,還抓她進男性休息室大喊「我現在就要」!另一名男主任也控告連男在男廁壁咚逼他脫褲,讓連男口交。不過高院法官調閱3人資料及證據後發現,疑似都是感情糾紛,最終宣布連男無罪。
根據判決書,女課長控告連男妨害性自主,理由時2018年4月一天下午上班時間,連男邀她去吸菸區抽菸,卻在途經員工休息室時將她強拉入內,強吻揉胸,不顧制止還想強行脫下她的褲子,要求和她激戰,「我現在就要」!
男主任則稱同年7月,連男在公司尾隨他進入男廁後,將他逼到牆邊強吻,雖然在抵抗之下強吻不成,卻又立刻蹲下脫掉男主任外褲和內褲,任由男主任喊「不要」,連男仍強迫幫他打手槍和口交。
連男坦承與女課長、男主任在同一公司任職,並且確實和兩人有發生肉體接觸,但堅決否認任何強制性交未遂和強制性交等犯行,辯稱和女課長本來就有曖昧關係,而且是一前一後進到員工休息室和男更衣室,目的就是要找隱私空間談話,但並沒有強揉女課長胸部和解褲子,前後只在更衣室內待不到5分鐘就出去。他表示雙方持續曖昧已一段時間,會在辦公室和茶水間內擁抱、接吻。
與男主任之間的感情,連男則表示雙方也是類似交往關係,而且在廁所口交當天並未違反男主任意願,而且雙方從2014年就已展開關係,並於2016年在老婆答應下約男主任玩「兩男一女」3P性愛,男主任也同意。
法官調閱相關證據及影像紀錄,顯示女課長確實在辦公室、茶水間甚至廁所內和連男摟吻,結束後還會「閒聊談笑風生」,並不像才剛遭到人騷擾或性侵;男主任也坦承和連男夫妻一年內發生2至3次3性愛,雖然連男常會以此為藉口要求他「太太都讓你碰了,為什麼你不可以讓我口交」,但他因想持續和連妻發生關係,才勉強接受。
高院法官認為女課長與男主任證詞中有許多不合常理之處,而且兩人都和連男有親密關係,研判應是私人感情糾紛,關係複雜導致不滿情緒堆積,才會聯手控告連男,而相關證據都無法證明連男有性侵情事,因此判定連男因罪證不足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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