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分手後怒告前女友,想討回125萬戀愛開銷。(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情侶分手後想討回交往時的花費,這樣算合理嗎?杭州西湖的男子小張(化名)與瑩瑩(化名)交往4年,年初分手以後,小張心有不甘,將瑩瑩告上法院,想討回交往期間付出的29萬多元(人民幣,下同,約新台幣125萬元),一狀告上法院。西湖法院經過審理,近日判決出爐,瞬間引起網路熱議。
綜合陸媒報導,小張2017年與瑩瑩相識,雙方很快確定戀愛關係,開始了甜蜜的姊弟戀,小張替瑩瑩開通了代付功能,瑩瑩也將信用卡交給小張使用,2人共同生活了許久。
直到今年年初,瑩瑩提出分手,小張心有不甘,將戀愛期間的大筆開銷、轉帳等項目列出,以民事借貸糾紛為由,將瑩瑩告上法院。
▲瑩瑩與小張交往期間曾2度懷孕、2度墮胎。(圖/免費圖庫Unsplash)
2人對簿公堂,小張指控,為了買禮物給瑩瑩、支應日常開銷,欠了不少錢,瑩瑩卻以感情為幌子,只想找長期飯票,嚴重傷害了他的情感。
對於小張的指控,瑩瑩則一一給予解釋,雙方同居生活的期間,她曾兩度懷上小張的孩子,2人商討過後決定墮胎,因此先後在醫院做了2次人工流產手術,小張轉帳的是手術費用,部分款項則是檢查費、調養身體所需的費用。
▲西湖法院駁回小張的訴訟請求。(示意圖/視覺中國)
西湖法院審理後判定,瑩瑩對涉案的轉帳金額做出合理說明,小張卻沒能進一步提供充分證據,證明雙方的借款合意,因此駁回小張的訴訟請求。
大陸網友們看完離奇的案例,在下方留言痛批,「這種男人還是等著打一輩子光棍吧? 把女人睡了,還流產兩次,這種理由夠噁心人的」、「這男的真好意思啊? 29萬還包括這幾年的房租,用女生信用卡套現後還給她的錢,女生還為他打了兩次胎…就這還要打官司要錢」、「人家女方沒把你告了都算對的了,這男的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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