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趴上引擎蓋,遭高速甩車摔車而死。此為示意圖。(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謝姓男子與妻感情生變,妻子2019年間離家找上潘姓男友。謝男約妻子見面,不料潘男竟叫開車的蔡姓友人加速,謝男為追回妻子竟跳上引擎蓋,抓住車窗樑柱苦撐。蔡男為擺脫謝男,竟以時速超過100公里蛇行、甩車;謝男苦撐10.9公里後遭摔下車,顱內出血後不治。一二審均將潘、蔡重判13年與13年2月。蔡男上訴,最高法院13日駁回上訴定讞。
本案發生於2019年2月農曆過年期間。判決指出,感情生變的謝男與張姓妻子,相約在桃園觀音區見面。晚間11點多,謝男由友人開車搭載前來赴約,另外妻子則由潘男陪同,由潘男友人蔡男開車搭載前來。雙方見面後,謝男看到妻子在對方車內,隨即下車走到對方車頭,要求妻子下車回家過年。
不料車上3人全不理會,潘男更叫蔡男加速離開。謝男眼見妻子就要被別人載走,隨即趴上蔡男車輛引擎蓋,雙手抓住車窗樑柱。蔡男為甩掉謝男,不斷加速、急煞車、高速轉彎、甩車,謝男險象環生。眼見蔡男時速破百公里,妻子擔心謝男安危,不斷大叫「那是我老公!快停車!」但蔡男不理會,繼續危險駕駛。蔡男車輛由觀音區開進大園區內,謝男苦撐10.9公里後體力不支,遭甩下車。送醫急救後,因外傷性顱內出血併中樞神經衰竭,不治身亡。檢方對駕車的蔡男與吆喝離開的潘男,依照「殺人罪」嫌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2人均否認有殺人犯意。蔡男辯稱,謝男跳上車時,他手無寸鐵覺得害怕,想要逃跑,所以應該構成正當防衛,再加上後方有3輛車緊追在後,擔心停車後會遭到不測,所以持續加速;另外潘男則辯稱,害怕遭謝男修理,不想出事、不想連累蔡男與女友,所以叫蔡男把車開走。
一二審法院均認定,本案起因乃因謝男先趴上引擎蓋的妨害自由行為,造成蔡、潘2人為免遭不測所做的反擊行為,蔡、潘2人所為屬「正當防衛」;但最後卻高速蛇行、甩車,造成謝男死亡結果,2人所為屬「防衛過當」,依法減刑。最後均將蔡男判刑13年2月、潘男判刑13年。全案僅蔡男提出上訴,最高法院審理後,13日駁回上訴定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