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受騙看這裡!9大公投奧步曝光 民進黨提醒國人這幾天要留意

▲▼民進黨公布「公投9大奧步」,提醒國人留意。(圖/民進黨提供)

▲民進黨揭露9大公投奧步,要國人這幾天特別留意。(圖/民進黨提供)

記者陶本和/台北報導

民進黨13日召開「1218民進黨打擊奧步小組」成立記者會,由黨發言人簡舒培、立法委員羅致政公布公投期間,民進黨蒐集各界舉發的「公投九大奧步」,提醒民眾注意來自境內、境外流竄的錯假訊息,並強調「四個不同意 奧步滾出去」,別讓錯假的奧步所影響,呼籲民眾本週六踴躍投票。

面對本週六(18日)就要進行的公投,民進黨將於週五晚上7時,分別於台北凱達格蘭大道、高雄台糖物流園區後方空地(高雄市前鎮區中華五路近夢時代百貨),舉辦最後兩場大型公投說明會。

不過,羅致政表示,民進黨最近收到黨公職反映,混淆民眾視聽、投票意向的作為越來越多,這也凸顯了當時公投法相關配套修法過程當中,沒有顧慮到會有這麼多政治性的干擾,所以把這幾個奧步點出來,希望民眾能夠特別的留意,同時也呼籲任何有心人士,不要做影響、干擾民眾行使公民投票的權利。

首先,由羅致政向大家說明「公投九大奧步」,第一步,稱為「黑函步」有民眾投訴在新北市的淡水區,有不明人士在相關地方活動中,發送假文宣、黑函,上面印製一些誤導的內容,包括支持民進黨投四同意,從這些大量印製的精美文宣來看,顯示這背後應該有相關勢力,系統性的在資助、印製這些文宣。可見這些有心人士,因說服不了民眾,就想用混淆民眾的方式,干擾這次的公投。

第二步,就是「機車步」,先前高雄市議員林智鴻已揭露,高雄市有不明人士騎機車跟著垃圾車沿途高喊,「支持民進黨投四個同意」,此外,高雄街頭也有人將國民黨訴求灌到民進黨,企圖在綠營優勢的選區,向民眾散佈假資訊,要誤導投票。把公投同意與不同意混為一談,來混淆民眾。

第三步,就是「造謠步」,包括有國民黨立委之前曾說「蘭嶼鄉民不願意核廢料移除,他們沒辦法享受所有的優惠。」這樣的說法,可以說是已經走火入魔,而且失去理智,更不要說,把蘭嶼人當成是貪小便宜的人。

另外,他也點出,國民黨台南市議員說,萊豬吃多了「XX會縮小」,這樣歪曲的言論,連前總統馬英九都不敢挺,昨天才表示:「這方面我們研究不多」,有心人士和特定政黨想不斷透過謠言,在地方公開傳播耳語,混淆民眾對議題的看法;此外,像昨天的停電,黃士修也用假謠言,指稱民進黨已經關掉一定數目的核電,所以造成跳電、停電等等,相關部門已經澄清,這是非常明顯的造謠。

第四步,叫做「擾亂步」,在民進黨舉辦的公投說明會,發生鬧場的情況,像是在民進黨立委許智傑舉辦的公投說明會現場,當蘇貞昌院長說話時,有人鬧場,套用行政院長蘇貞昌的話,「國民黨沒辦法自己辦,所以來亂別人的場」,也就是企圖用干擾活動的方式,來影響民眾公投的權利,阻擾其他人取得資訊的權利。

第五步,「境外干擾步」,像是臉書,以及網路上活動訊息,最近有大規模的境外留言,試圖製造網路輿論風向。舉例來說,民進黨的公投說明會辣台派場直播時,出現大量簡體字帳號入侵蔡英文總統臉書,用簡體字嗆聲「蔡英文支持公投你當初支持了嗎?」還有留下五星旗挑釁。

羅致政強調,前面五項都與錯假訊息有密切關係,而這些錯假訊息的動作,未來幾天可能會更變本加厲,要別提醒民眾要特別注意,請以總統、黨部,及黨公職的臉書作為正確訊息來源,對於其他不明來源的臉書訊息都要特別留意。

接著,簡舒培公布第六至九項奧步,她指出,第六項是電話「詐騙步」,有人偽裝成立委蘇治芬電話語音錄音拜託投同意票,蘇治芬委員也已經向民眾呼籲,若有人接到電話,要幫忙錄音蒐證,蘇委員也已經向警局報案。

第七步,是「移花接木步」,國民黨籍議員將宗教團體自辦餐會誣陷為民進黨舉辦的公投說明會,企圖利用移花接木的方式混淆視聽。當天活動不但有媒體記者,且民進黨也有網路直播,該議員沒查證就在議會殿堂上烏龍爆料,應該被選民唾棄。

第八步,是「竄改步」,某些有心人士,竄改設計師界發起的頭貼特效框、民進黨圖卡以及蔡英文頭像的文宣圖卡,將「四個不同意、台灣更有力」竄改成「四個都同意、台灣更有力」,藉由文字的混淆方式,企圖搞亂民眾的認知。

第九步,是「割布步」,民進黨的黨公職懸掛、張貼公投相關布條,卻遭到有心人士破壞,這是相當惡劣的行為。簡舒培表示,各政黨對於四項公投的主張有不同的立場,應該努力透過宣傳,爭取民眾的支持,如果是透過錯假消息、破壞布條、串改文宣的方式,來達到混亂、騙票,這是非常不應該的。

她呼籲,如果在未來六天內,發現類似的奧步,請立即向民進黨公職或民進黨官方line、臉書粉專反應,讓這樣的假訊息、假消息能夠立即停止,進一步影響週六的公投選舉。

▼民進黨公布公投9大奧步,提醒國人這幾天要特別留意。(圖/民進黨提供)

▲▼民進黨公布公投9大奧步,提醒國人這幾天要特別留意。(圖/民進黨提供)

黃帝穎則表示,雖然公投法沒有如選罷法有「意圖使人不當選」的規定,但這些奧步行為不是沒有法律責任,舉例來說,像是竄改總統臉書貼文,就涉及違反著作權法,依著作權法規定,圖文有其原創性,若擅自歪曲、割裂,是違法著作權法第17條的規定,依法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布條的割裂,可依照刑法毀損罪,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至於在公投前散佈謠言,可能會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的規定,遭到行政處罰。

此外,黃帝穎也提到,像蘇治芬委員臉書指出,有人在其選區散佈假電話錄音,稱她支持四個同意,根據著作權法規定,演講也是著作,當演講的內容被篡改一兩個字,變成結論不同時,也涉及違反著作權法第17條人格權保障,是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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