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圖/路透)
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澳門政府13日正式刊憲,稱「中央人民政府」在澳門特區政府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內,設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和「國家安全技術顧問」,從14日起生效。
根據《香港電台》報導,澳門最新一期政府公報刊登的行政法規,在特區政府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下,增設一名由中央政府設立的國家安全事務顧問,職權是監督、指導、協調和支持特區展開維護國家安全工作,並會列席委員會會議。
而中央政府在委員會內增設的3名國家安全技術顧問,則負責協助國家安全事務顧問開展工作,亦會列席特區政府國家安全顧問委員會辦公室會議和提供意見。
澳門特區政府強調,積極支持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和國家安全技術顧問的工作,通過剛公布的行政法規,可為顧問履行職責時提供本地法律保障。
澳門中聯辦也指出,堅決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依法履行好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和國家安全技術顧問職責,有效發揮中央與特區政府之間的橋樑作用,監督、指導、協調、支持特區政府開展維護國家安全工作,並指維護國家安全屬於中央事權,中央對澳門特區的國家安全事務負有根本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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