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發生機車違規左轉車禍,法院判賠4029萬,創下天價紀錄。(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竹市開設汽車維修廠的薛姓男子,2019年7月間在新竹市區騎機車時,遭對向違規左轉的機車馮姓騎士撞上,機車全毀外,薛男顱內出血、重度昏迷,需插鼻胃管餵食,完全失去行為能力。家屬求償,高等法院審理後,判決馮男必須賠償4029萬餘元,創下單一車禍天價賠償紀錄。
判決指出,馮男2019年7月5日下午5時24分許,騎乘機車沿新竹市香山區延平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駛,行駛至延平路2段1590巷交岔路口時,疏未注意機車須兩段左轉的標誌,貿然左轉。對向直行的另名機車騎士薛姓男子,閃避不及,2車對撞,薛男倒地,頭部重擊地面,受有雙側創傷性硬腦膜下出血、蜘蛛膜下腔出血,四肢無法正常活動等傷害,經送醫治療仍重度昏迷而無行為能力。
刑事部分,馮男雖犯過失傷害罪,但因自首,最後遭判刑6月定讞,得易科罰金18萬元,並已執行完畢。由於薛男因受傷性顱內出血手術後意識不清,長期臥床,須以鼻胃管灌食,住進護理之家。薛男的父親不滿,代替兒子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聲明求償1億9013萬5439元。高等法院審理後,計算薛父提出求償項目,除了看護、醫療等費用外,另外他還聲明兒子每月受有10萬712萬元的薪資損失,以及600萬元精神慰撫金;因此高院計算求償總數為6473萬214元,聲明求償逾越部分則屬無據。
至於實質求償部分,馮男不爭執薛男的看護費用1846萬9000元、病房護理費1萬8669元、醫療費用12萬668元、營養健康食品費226萬6650元、報廢機車損失2萬7800元,以上全數判准。
至於勞動力減損部分,高院計算後,認為1985年出生的薛男,原本在父親開設的汽車維修廠工作,依照勞動部職業類別薪資調查動態查詢網頁,查詢2019年7月各業受僱員工總薪資調查統計資料,其中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之主管及監督人員每月總薪資為7萬3864元,因此改以此基準計算,認定薛男勞動力減損1739萬3756元。此外,高院也酌減精神慰撫金為200萬元。最後高院加總賠償金額,判決馮男須賠償薛男4029萬6543元,這創下我國司法史上,單一車禍、單一原被告的車禍賠償天價紀錄。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