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醫師黃彬詐領健保費長達11年。(圖/嘉義地檢署提供)
記者翁伊森、莊智勝/嘉義報導
嘉義市績優醫師黃彬遭控自民國99年起至110年之11年間虛報門診就醫紀錄,以此申報、詐領健保費用達新台幣1億174萬4449元,因得手金額過於龐大,還以自己及親屬名義大量購買金融保險洗錢;案經嘉義地檢署檢方偵結,今(15日)依法提起公訴。
檢方調查,黃彬為診所負責人,自民國99年1月1日起、至110年7月31日止,涉嫌詐領健保費用;黃彬明知謝男等37名病患並未進行居家訪視、或與居家訪視規範不符,但卻以未符合「居家訪視所需之申請表及同意書」規定之相關資料,項健保署虛報居家訪視費用,共計523萬7274元。
此外,黃彬偽以其子黃醫師知名義,自110年1月1日起至同年7月31日間,不實申報1709名病患之看診診察費,合計169萬8688元。另一方面,黃彬還涉嫌虛報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診察費、虛報調劑藥事之費用,合計共詐領健保費高達1億174萬4449元。
檢方今偵結,認為黃彬行徑足以損害健保署對於藥費、藥事服務費用給付作業、審查及醫務管理之正確性、全民健保投保大眾權益;且黃彬為掩飾詐領健保費所得,還以本人及親屬名義購買大量金融保險,並以之為洗錢,保單價金高達1億3849萬8203元。
檢方認定,黃彬涉嫌刑法之詐欺取財、偽造署押、業務上登載不實準文書、及違反洗錢防制法等,因此依法將其犯罪所得1億174萬4449元沒收,並查扣名下21筆不動產及海外基金、存款等。檢方指出,黃彬對健保財政健全造成嚴重傷害,雖坦承犯行,但擁有巨額財產竟未與健保署達成和解,返還其詐得款項,因此請求法官量處適當之刑,以資懲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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