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想看私密照!人妻竟要老公幫拍 他驚覺頭頂「12頂綠帽」崩潰

▲桃園市吳姓男子與已婚女友婚外情,2018年因感情糾紛發生口角,竟連續揚言將公布其裸照與性愛照片。(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人妻外遇,還要老公幫拍私密照傳給別人看,老公崩潰提告求償。(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韻如/新竹報導

新竹人妻小君(化名)在外偷吃,甚至還要求丈夫阿宏(化名)替她拍攝私密處照片傳給網友看,2人因此爆發激烈爭執,最終走向離婚。沒想到,2人離婚後,阿宏卻在小孩的平板電腦中發現,小君不只出軌,還跟多達12名男子發生關係,讓他忍無可忍,對小君提告求償。法官審理後,判小君須賠償15萬元。

阿宏主張,他跟小君婚後育有兩名子女,而結婚近十年來他辛勤工作,小君則在藥局上班,2人共同經營家庭生活,雖不富裕但一家四口過著平淡和樂的幸福日子。豈料,2019年開始,小君的行為舉止卻變得怪異,還曾要求他幫忙拍攝私密處照片,並稱要傳給網友觀看,2人為此大吵一架,而小君就開始吵著要離婚,他逼不得已只好答應。

阿宏指控,直到2021年9月初,他無意間在孩子的平板面腦檔案中發現,小君早在2人還未離婚前就已多次出軌,還跟多達12名男子發生關係,且小君都還詳細記錄外遇通姦的男子名稱、日期及次數,讓他忍無可忍,決定對小君提告求償。

對此,小君反駁,阿宏說的平淡和樂的生活並不全然,阿宏因為工作關係,長期上大夜班,與她的生活時間形成對立,造成夫妻之間早已漸行漸遠,生活形式只剩下交代孩子瑣事。

小君表示,雙方無法達成良好溝通,又無法執行夫妻間的義務,也因工作時間因素,與推託上班太過勞累,造成她生理上的不便,行房次數寥寥可數,從原本一個月可能2至3次,變成1個月不到1次,阿宏根本無法滿足她的生理需求,且提出離婚並非因通姦引起,是雙方早已溝通不良,加上三觀不合,感情形同陌路,她才決定協議離婚。

法官審理後認為,小君在尚未離婚前多次與不知名男性發生關係,確實危害了阿宏的配偶權,動搖了婚姻及家庭和諧關係,這有憑有據,在審酌她的學經歷、財產後,判她須賠償阿宏15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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