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勇警韓勤因公執勤離世,行政院追頒楷模獎章,並覆蓋警旗。(圖/警方提供)
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警員韓勤12月1日下午4時許,因執行勤務發生交通事故,導致顱內出血送醫急救不治,得年40歳,韓勤熱忱待人,積極進取,深受長官信任、袍澤愛戴,14日舉行告別式,行政院依獎章條例特頒給三等楷模獎章1枚及獎章證書1幀,並由警察局副局長林國清代為轉頒予家屬,以表彰功蹟。
韓勤離世後,台中市警察局立即成立治喪委員會,全力協助處理喪葬、撫卹及後續關懷家屬事宜,並在昨天下午2點舉行告別式,以警旗覆蓋靈柩,表彰韓任職期間貢獻,場面備極哀榮,追思公奠後,隨即發引東海火化場火化。
韓勤生前堅守崗位,盡忠職守,勇於任事,忠勤勤務之風範,堪為全體警察人員之典範,行政院依獎章條例特頒給三等楷模獎章1枚及獎章證書1幀,並以警察最高榮譽,覆蓋警旗一面,以慰在天之靈。
▲▼台中勇警韓勤執勤被自小客車撞上不治,當時車禍現場。(圖/民眾提供)
任職督察室靖紀小組39歲警員韓勤執勤途中,騎經西屯區環中路1段,在中清果菜市場前,被違規跨越雙白線橫切行駛的25歲姜姓女子駕駛的BMW撞上,姜女未受傷,韓員則是頭部骨折、氣胸,緊急送醫仍告不治,韓員則留下妻子和一對4歲的雙胞胎女兒。
姜女被依過失致死罪送辦,後來6萬元交保,警方發現,姜女的車是向當舖買來的權利車,沒有投保第三人強制責任險,無保險公司可賠,家屬只能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申請200萬元死亡補償及20萬元醫療費用,該基金會再向姜女求償。
不過,家屬仍可先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針對事故汽車未保險汽車,申請220萬元的理賠金,該基金會代位求償,再向姜女求償220萬元,對家屬權益並未影響。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