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指出不要太關注他人的家務事,每個人家中都有自己的問題。(圖/pixabay)
● 呂秋遠/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執行合夥律師
別人的家務事,其實看熱鬧很沒意義,因為這類型的事件,很容易以「迴力標」的方式,回到自己身上來。畢竟幸福美滿的家庭,都是我們所期望的事情,但,人生就是這個但,不如意事十常八九,也就是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家庭,都有他們內部的問題,只是要不要拿出來講而已。所以,當「家醜真的外揚」,有些事情要提醒自己注意一下:
1.不要把自己的退休金,交給兒女。不論是買房、投資、借款,最好都不要。除非,自己有心理準備,這筆錢就是前世的緣,不是今生的考驗。簡單來說,一旦給了,那就要對這筆錢,不期不待,沒有傷害。
2.一旦孩子成年以後,請把錢優先拿來照顧自己,孩子不是你的投資品,就算他事業有成,也是他事業有成,不是你。別老是認為「如果沒有我栽培他,現在這個孩子還能這麼厲害嗎?」許多事,講出來就沒價值了。
3.沒有孝順這種東西,不需要說三次。父母子女間,只有愛,沒有孝順。不愛了,父母子女也就是路人,血緣沒什麼了不起的,愛才是最大。用孝順要脅子女,只會讓子女逃得更遠。
▲作者指出,「孝順」是假議題,親子間依賴愛在維繫。(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4.家人可能是知道你最多秘密的人,如果不想要被背叛,請閉緊自己的嘴巴,更不要利用他們去做任何好或不好的事情。
5.父母要求子女扶養,只有在自己毫無資產、存款的情況下才行。如果自己還有資產,請求子女扶養,法院一般都會駁回請求。
6.一般而言,子女只要有給錢,就算已經有盡扶養義務。就算孩子不願意回家探視父母,提告也無法強制執行、告遺棄罪也很難成立。只是以後可以以對方不來探視,作為剝奪繼承權的理由而已。
7.如果曾經贈與兒女金錢、不動產,後來兒女不盡扶養義務,可以向法院請求撤銷原來的贈與,但還是以自己有受扶養的必要為限,如果自己根本不符合要求子女扶養的條件,就沒有不盡扶養義務的問題。
8.不要勒索自己的孩子,無論是金錢,或是情感。孩子只是藉由我們的身體來到這個世界,他對我們,沒有這麼多的義務。
▲作者認為孩子只是因父母出生,並沒有太多的義務。(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9.家家有本難念的經,這是確實的。每個人都有自己不想讓別人知道的事情,可能悲傷、可能憤怒、可能羞恥。如果真的把家務事拿到法院來,都是很逼不得已的事情,多多體諒別人,因為或許有天我們也需要別人體諒我們。
10.有人用童年療癒一生,有人用一生治療童年,願大家都是前者,如是後者,也別責怪自己,那不是你的錯,而是有些人,天生就不適合當父母。當然,也請不要把父母當作提款機,都成年了,許多事情要自己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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