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與法令切割」有漏洞 國民黨團提修法:公投廢止效力擴至行政命令

▲▼國民黨團召開「行政院亂公投 公投大破網 此時不補 更待何時?」記者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國民黨團召開「行政院亂公投 公投大破網 此時不補 更待何時?」記者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楊蕓/台北報導

1218公投進入最後倒數,國民黨團16日召開記者會,宣布提出《公投法》相關法條修法,要終結民進黨政府利用《公投法》巧門,惡意曲解公投相關法條,濫用人民的稅金、洗人民的腦,進行大內宣行為,扮演公投反方的角色。

國民黨團提出《公投法》修正條文,修法重點包括:一、非政府提案,行政院不得代表正、反方;二、非政府提案,行政院不得宣傳,違者懲處;三、公投通過,廢止範圍擴大至行政命令、行政處分等;四、公投通過,行政機關作為或不作為違反公投內容,以失職論處。

總召費鴻泰表示,面對民進黨政府「公投流氓」、「政治流氓」的行徑,國民黨團不得已必須修法將《公投法》寫死。因此提出修正《公投法》第17條第5項「除第14條規定情形外,政府機關不得為正反方意見之代表」;修正《公投法》第20條第4項,「除有第14項規定之情形外,政府機關或公務人員不得為前項之宣傳。公務員違反本法,應按情節輕重,依《公務員懲戒法》、《公務員考績法》或其他相關法規予以懲戒或懲處;其涉及其他法律責任者,依有關法律處理之。」

國民黨團也提案修正《公投法》第30條第1項增加「法規命令、行政規則或自治規則……權責機關並應廢止或變更相關行政處分。」另外加上「總統或權責機關未為第1項第3款之必要處置,或其處置牴觸公民投票內容,以違法失職論。」

書記長陳玉珍表示,在這次4項公投宣講過程當中,民進黨政府的做法就好像蔡英文總統是老大,蘇貞昌院長喊打,接著中選會跟著圍事,任意曲解法令、違背銓敘部在民國109年發出的解釋函,囂張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視法律為無物。更令人可恥的是,行政院在公投意見書上還公然恫嚇人民,公投即使通過,已公告的行政命令也不受影響,將公投與法令一切為二。

陳玉珍指出,公投是人民意志的展現,通過之後政府就必須依照通過內容結果執行,但是民進黨政府在公投還未投票之前,擺明就要耍賴;因此,國民黨團呼籲全國人民,1218一定要出來投票,投下4個同意票,為食安健康、生態永續、能源無虞衝出高投票率和同意票數,才能讓民進黨政府醒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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