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大教授「怕被檢討」洩題給學生 47消防員拔官重考提告平反吞敗

▲▼ 考試院,中華民國政府機關(圖/ETtoday資料照)

▲考試院外觀。(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系前主任沈子勝2018年擔任警察特考典試委員時,竟洩題給警大消防系考生,造成已錄取者任職年資不算數還需重考,李姓男子等47名受影響的消防員,不服考試院註銷他們的考試及格證書,提告要求平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考試院本案處分維護國家考試公平性,也沒超過時效,判李男等人全部敗訴,可上訴。

北高行判決理由指出,考試院撤銷李男47人本案考試及格資格的行政處分,符合《行政程序法》明確性的要求,沈男考前洩題,李男47人因而得知試題重點,當時消防系應屆畢業生在LINE群組也討論洩題內容,使考試發生不正確結果,李男47人已失去考試及格的合法基礎,因而不受「信賴保護」原則的保障,何況考試院維護國考公平性以及其他非警大考生權益,合乎重大公益,也沒超出行使撤銷權的時效。

▲▼警大前系主任沈子勝。(圖/記者孫于珊攝)

▲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系前主任沈子勝。(圖/資料照片)

本案源於時任警大消防系主任的沈子勝,2018年獲考試院考選部聘為2018年消防警察三等特考消防組典試委員兼召集人,負責審題、處理試題疑義並決定各科考題,他卻在同年6月1日下午2時許,在警大召集消防系應屆畢業生與尚未通過考試的考生,以精神喊話為名,洩露他審題時抄錄的「消防戰術」等4科考題重點。

全案在2019年被廉政署獲報查出,沈男到案認罪,供稱警大消防系應屆畢業生近年在國考的錄取率不佳,他起意徇私洩題,希望提高警大消防系學生的上榜人數,以免自己日後被學校檢討。

刑事部分,一審法官認定沈子勝嚴重破壞國考掄才的公正性,去年(2020年)7月依洩密罪判他1年2月徒刑,因沈男賠償考選部重辦這項考試的花費52萬元,准他緩刑4年,須支付公庫80萬元並提供80小時義務勞務,沈男與檢方都沒上訴,已定讞。

監察院另調查行政責任,認為沈男造成2018年直接、間接得知他洩題內容的考生,都被撤銷考試及格資格,已錄取考生任職的公務年資不算數,且須連同當年全程到考未錄取考生共477人,去年10月31日重考「消防戰術」等4科,影響層面非常大,去年12月24日以12票全數通過彈劾沈子勝。

沈子勝還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今年(2021年)2月被判決降2級改敘,不但薪俸減少、公職位階變低,且從改敘之日起,2年內不得晉敘、陞任或遷調主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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