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環保局11月間首先在安平路架設聲音照相設備,並搭配告示牌,截至12月13日止共告發26件,處以新台幣1800元至3600元不等罰鍰。(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為強化高噪音車輛執法效率,並維護環境安寧,台南市環保局2021年11月間首在市區於車流量大,進出安平必經的安平路架設聲音照相設備,並搭配告示牌,行經的汽機車多會放慢速度,音量也有所降低,遏阻效果頗佳,截至12月13日止,共告發26件,均依違反噪音法處以新台幣1800元至3600元不等罰鍰。
市長黃偉哲指出,夜間噪音車呼嘯而過帶來的不僅是道路安全問題,更是擾寧,宜居城市需要大家共同維護與配合,請大家不超速,行經住宅區勿重踩油門,不要拔除消音器或加裝閥門等改裝,尊重他人安静的需求,荷包也不會失血。
環保局表2021年1月1日起陸續導入移動式聲音照相稽查取締,至今執行50餘場,66件召回檢測,共計告發30輛超標車輛。有鑑於移動式聲音照相需搭配人力,執勤時間易受限,即在下半年引入固定式設備24小時連續蒐證取締,先架設於山區道路,11月引入市區,在安平區建置,累計告發157件。
環保局長謝世傑進指出,民眾若發現車輛行駛道路上有噪音擾寧情事,可於發現日起30天內上傳舉發之照片或影像檔(含車牌及改裝處)至環保署噪音車檢舉網站(https://noisecar.epa.gov.tw),屆時環保局將依噪音管制法第13條規定召回量測噪音,如有超出噪音管制標準,將依法告發處分。
台南市環保局呼籲,擾人車輛噪音總是令人厭惡,駕駛者只顧及個人快感卻不知車輛所造成刺耳的音量畫破安寧的居住環境,實屬環境汙染之一;盼車主能自主要求,尊重他人,環保局也會運用相關科技執法,還給民眾安寧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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