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高材生何牧珉涉嫌洩漏國安局長官姓名、化名等遭起訴違反 《國家情報工作法》,疫情間沒戴口罩趴趴走遭移送。(圖/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台大高材生何牧珉不滿遭國家安全局退訓,除循行政訴願救濟,還上PTT發文抱怨,甚至一連串寫出長官們的職銜、化名,使情報人員身分曝光,台北地檢署依《國家情報工作法》將他起訴。另一方面,今年9月間,何未佩戴口罩在路上行走,經巡邏警勸阻不僅拒絕配合出示證件,竟持續出言挑釁,更企圖逃跑並推擠警察。士林地院日前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3000元,可抗告。
裁定指出,今年9月4日晚間6時52分,士林分局員警巡邏時,發現何未配戴口罩在路上行走,顯有違反8月24日至9月6日期間的防疫規定,員警上前要求他表明身分或出示證件,不僅遭何拒絕,甚至不斷遭言語挑釁,逃跑過程中不斷推擠員警,當場遭帶回派出所查證身分,何當時雖聲請提審,但在面對法院訊問時,卻又拒絕說明身分。
士林地方法院認,何牧珉遭員警查獲未戴口罩,已違反行政法,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已有甚多人染症及死亡,乃眾所皆知的事實,而員警發現何未佩戴口罩,為查明他是否來自疫情嚴重的區域或國家,有查證必要,故符合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認定何確實違反社維法「於警察人員依法調查或查察時,就其姓名、住所或居所為不實之陳述或拒絕陳述者」規定,裁罰3000元。全案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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