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法官黃瑞華(右),派任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院長,在台灣高等法院院長李彥文(中)監交下,從原任院長葉居正手中接下印信,正式履新。(圖/記者林悅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最高法院法官黃瑞華,經司法院人審會通過,派任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院長,17日上午舉行交接典禮,由台灣高等法院院長李彥文監交,從原任院長葉居正手中接下印信,正式履新。
黃瑞華院長認為,一個理想的法院,在環境上,應該是工作量公平、合理;在同仁之間,是互相尊敬,也能自尊、自重;有理想,有理念,都能以同理心,提供人民公正優質裁判為榮。也因為如此,才能讓進來法院的民眾,都能得到公平、正義的對待,感受柔性司法的溫暖;進而信賴司法、尊敬司法。讓大家因此有成就感,成為快樂的司法人。
黃瑞華院長指出,如此理想的司法狀態,要靠全體同仁的團結合作,特別是要靠法官在每一個個案審理上,以精湛的法學修為,細膩、同理的審理程序,讓裁判結果與社會生活及人民法感貼近。
黃瑞華院長強調,作為一個院長,就是要努力提供法官們優質的工作環境,使無後顧之憂,一方面能加強吸收新知,另一方面使自己更有能耐,能快速、妥適處理日益複雜、困難的個案審判。
黃瑞華院長指出,對於司法裁判,我們當然虛心接受各界批評與指教,但是我們要拜託鄉親,能試著更相信自己用眼睛看到的、耳朵聽見的,用同理他人的心,去體會,去判斷;要相信自己的親身經驗,不要常常被帶風向。
黃瑞華院長表示,今日的司法,在眾多法前輩的努力下,歷經改革圖治和以前不一樣,我們會謹記:擁有權力的人,要更學會謙虛與慈悲。也會一如以往,堅定地捍衛司法的程序正義與司法的公信力;黃瑞華說:「我們很有信心,司法絕對比以前更值得人民的依靠與信賴」。
台南高分院任院長黃瑞華,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司法官班第21期結業,曾任台北地方法院、花蓮地方法院法官、板橋地方法院(今新北地方法院)庭長、宜蘭地方法院院長、最高法院法官等職務。
黃瑞華曾公開支持廢死,但在最高法院承審台北捷運殺人案時,判處被告鄭捷死刑。當時她曾說,她仍贊成廢死沒有改變,但是「我不保證我不判死」;鄭捷隨機殺人,手段兇殘、冷血,任意無理剝奪他人生命,合議庭依法判死是「無可迴避的選擇」。
法界人士認為,黃瑞華一向直言、敢言,極有正義感,也經常投書批評法界事務,雖有爭議性,但司法界普遍皆認同她的能力。此次司法院人審會通過台南高分院長人事案,法界雖有不同意見,惟多數人對黃瑞華接掌台南高分院院長的表現多所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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